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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评审的疑点、难点解释

来源:沈德能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律师 作者:沈德能招标投标政府采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政府采购评审的疑点、难点解释沈德能 律师2016-7-20无锡部分课件:如何正确评审“营业执照”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1、判断供应商经营资格不以经营范围为准2、超经营范围参加采购不等于投标(采购)无效3、注意营业执照“先照后证”(先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行
政府采购评审的疑点、难点解释沈德能 律师2016-7-20无锡部分课件:如何正确评审“营业执照”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1、判断供应商经营资格不以经营范围为准2、超经营范围参加采购不等于投标(采购)无效3、注意营业执照“先照后证”(先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行政许可证书)改革的影响4、事业单位作为供应商不需要营业执照5、营业执照年检问题(已经取消年检)参考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 1、如何评审超期年检的营业执照 作者:沈德熊 发布于:2010-05-20 09: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怎样的营业执照 2015年06月03日 10: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3、超执照“经营范围”如何评审 2010-5-21 9:11: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沈德熊 4、事业单位参与政采无需营业执照 2010-5-31 14:03: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沈德能 5、案例点评:超经营范围投标≠投标无效 2011年1月10日 11:35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沈德能 6、错误废标知多少(上) <<>> ( 2016年06月24日 第4版 ) ■ 沈德能 其中涉及到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误解 7、没有发表的总结性文章《政府采购项目“营业执照”评审的实务研究》 详细解释 .......如何正确评审“联合体”......二、联合投标协议的效力 1、在联合体内部的效力。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的投标人都需遵守协议,协议内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对联合体各方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联合体各方的合同责任根据协议和合同法来确定和承担,违反协议约定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对招标人的效力。 由于招标人不是联合投标协议的一方,协议中关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划分对招标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按照招标采购的法律规定,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问题1、分公司是否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2、分公司的资格资质可否用总公司的?3、分公司的业绩可否用总公司的?4、分公司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可否用总公司的?5、分公司的社保、纳税是否等同于总公司?二、联合投标协议的效力需要培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请与沈律师联系 QQ、微信:597307898
责任编辑:沈德能招标投标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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