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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解民的目的:消灭一剪梅!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舆论监督 丁解民的目的:消灭一剪梅!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七 在江苏淮安,著名民营企业家、一剪梅集团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人大代表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发生了一场万众瞩目、历时11年的“战争”,这
舆论监督 丁解民的目的:消灭一剪梅!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七  在江苏淮安,著名民营企业家、一剪梅集团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人大代表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发生了一场万众瞩目、历时11年的“战争”,这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不闻炮声,却残酷无比、惊心动魄!  2015年6月15日,这场“战争”算是告一段落,因为在这一天,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由政府强行介入和操控的民营企业一剪梅集团的破产程序,其后又安排一剪梅集团破产管理人将一剪梅集团公章和企业管理权交还给原一剪梅集团董事长张旭升。更让张旭升倍感欣慰的是,淮安市委市政府、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张旭升继续发展企业,为推动淮安经济的发展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有一点毫无悬念——丁解民是这场“战争”的发起者、策划者和导演者。  将日历倒翻12年——2004年9月,原淮安市委书记丁解民对张旭升做了一个藏有“刺刀”和“子弹”的批示,淮安市纪委为落实丁书记的批示对张旭升实施“双规”,之后张旭升被冤判9年有期徒刑,直到2013年1月才获得完全自由。张旭升伴随着由丁解民发起的这场“战争”,失去了对一剪梅集团长达11年之久的管理权!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在张旭升这位著名民营企业家身上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一篇 丁解民批示“双规”民营企业家(系列报道一、二、三已发布)。  第二篇 丁解民将民营企业家关进大牢 (系列报道四、五、六已发布)  第三篇 丁解民的目标——消灭一剪梅集团  谁能相信,一位不拿政府发放的奖金、不收受他人礼品礼金,26岁就担任企业“一把手”,多年来一心扑在工作上,拥有众多全国性殊荣的民营企业家,会冒着坐牢的风险去“侵吞”那区区11.35万元!  谁又能相信,作为拥有数亿资产民企的老板,会“侵吞”属于自已企业的资产?这从逻辑上说得通吗?淮安司法部门以张旭升“侵吞”11.35万元属于自已企业的资产、挪用417.82万元自已企业的资金为由,强加给张旭升长达9年的牢狱之灾!大量的直接和间接证据表明,张旭升坐牢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惊天阴谋,而幕后人物便是觊觎张旭升企业巨额财产、时任淮安市委书记的丁解民。换句话说,丁解民等人挖空心思强行把张旭升送进牢狱之目的,就是要侵吞一剪梅集团等企业的资产,而为安全起见让 “一剪梅”在淮安的土地上消失!  一、 丁解民擅自安排民企“董事长”  在张旭升被“双规”逮捕之后的2005年2月1日,淮安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以超受丁解民委托处理民企“一剪梅”内部事务,其第一着棋,是指定原一剪梅集团退休人员赵登平为一剪梅集团临时召集人。根据淮安市纪委的指示,赵登平等人于2005年2月28日召开了一剪梅集团所谓的“第二届股东大会”,选举赵登平、唐万标、孙成波(退休职工)为一剪梅集团董事会董事,又经“董事会”选举赵登平为“董事长”。  赵登平于2005年强占民营企业后,一剪梅集团股东、负责人许乃杉和企业高管辛群、李伯伟、李从斌等人,因遭受黑势力的殴打、胁迫,不得不离开自己的企业。为了捍卫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许乃杉等人拿起法律武器和赵登平打了一场维权官司,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淮安中院、江苏省高院三级法院均判决赵登平等人不具备一剪梅集团股东资格。  因赵登平擅自以超低价处置企业资产、企业经营严重亏损、职工数月发不出工资,2007年2月一剪梅集团原工会主席李蕴恒等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罢免了赵登平的董事长职务。内部职工对赵登平的罢免,使得赵登平再也无法赖在“董事长”的位置上了,这让丁解民的阴谋严重受挫。  然而,丁解民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赵登平被“职工代表大会”罢免“董事长”之后,他又安排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陶承浩处理“一剪梅”事务。陶承浩根据丁解民指示,安排淮安经济开发区副书记刘建华、淮安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王志山一手操纵了一剪梅集团的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堂而皇之地“选举”朱建波、邓军、王学俊为一剪梅集团董事(朱建波、邓军为原一剪梅集团辞职人员,王学俊为企业临时人员,三人在企业均没有股金),淮安经济开发区副书记刘建华“钦定”朱建波担任一剪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刘建华、王志山的做法引起了一剪梅集团职工的强烈不满,职工们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2007年12月,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剪梅集团所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会”无效。然而,王志山和刘建华藐视法院判决,继续让朱建波行使“董事长”的职权,并通过朱建波有计划有步骤地啃食一剪梅集团的资产。  2015年6月5日,淮安中院判决朱建波不是一剪梅集团的股东。  欲知“战争”如何继续,且听下回分解。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1301377873@qq.com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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