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浏阳市教育局和公安局怎能如此忽悠我这个上访人?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舆论监督 浏阳市教育局和公安局怎能如此忽悠我这个上访人? 2016年9月1日,一篇题为《浏阳8年上访女:我的两个诉求有错吗?》的贴文见诸网络后,引起了浏阳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我仿佛看见了希望的曙光,然而,心头的雾霾刚刚被一缕温暖的阳光驱散,又很快重
舆论监督 浏阳市教育局和公安局怎能如此忽悠我这个上访人?  2016年9月1日,一篇题为《浏阳8年上访女:我的两个诉求有错吗?》的贴文见诸网络后,引起了浏阳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我仿佛看见了希望的曙光,然而,心头的雾霾刚刚被一缕温暖的阳光驱散,又很快重新被雾霾笼罩:我的问题仍然如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帖子发布几天后,浏阳市编委的几位领导来到我家,给我解释我的编制的情况,一番解释之后的结论是:我没有编制。编委领导说我没有编制,我请求他们拿出我没有编制的证据,这个合理要求竟然成为了编委领导无法破解的难题!  由于浏阳市教育局是我曾经的“娘家”,我曾经在岗时的信息肯定与“娘家”有关。2015年,我多次到浏阳市教育局要求查看我的档案,该局的回答是没有我的档案。2016年10月18日,我去邮局给浏阳市教育局的汤显华局长寄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至11月8日,20天过去了,但我至今没有得到口头和书面回复。11月8日中午1点半左右,我接连三次拨打了汤局长的手机号码,但汤局长均没有接听,随后我又给他发了一条手机短信,大约十多分钟后,我收到了汤局长回的信息:暂未收到。于是,我又将快递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用手机短信发给了汤局长,几分钟后,我收到了汤局长的信息:收悉,人事科会回复。半小时后,教育局办公室给我回了电话,说局长确实没有收到我邮寄的快递,现在看到了局长发给他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到时候会给我一个回复。  11月9日,浏阳市教育局果然给了我回复,但这个回复只是只给了我一个委培文件,却避开了我的实质性申请,即关于公开2000年和2001年浏阳市教育局教师编制名单的申请。对此,浏阳市教育局的回答是:从2003年才开始招聘考试,所以没有2000年和2001年的教师编制名单。这个回复有点搞笑,我要的又不是招聘考试的文件,而是2000年教师编制的名单,教育局的答复是答非所问,况且湖南省教育厅给我的回复是从2000年起就开始实行招聘考试了。  9月18日,浏阳市公安局打电话给我,说我那个寻衅滋事的案子要转给检察院,让我去签字,我说我没时间,下午3点左右,民警王祖兴专程来到我家,让我在“浏阳市公安局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上签字。19日,浏阳市检察院有人打我电话,说我的案子已经送到了检察院,让我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但此后一直没人打电话给我。10月17日,我去找浏阳政法委领导讨说法,周翔书记接待了我,说编制的问题他管不了,至于刑拘我的问题,他可以问一下检察院,但此后也没有回信了。  从教育局到编制办;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我遭受的都是敷衍、应付和忽悠,在万般无奈之际,我不得不再次进京上访。10月19日,我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我正当上访遭到浏阳市公安局非法拘留的事,21日我又去了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我的编制问题,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有岗位合同就有编制,只是他们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本来我还想继续在北京上访,但浏阳驻京办的聂主任劝我回来,经聂主任联系,我所在的关口街道朱书记打电话告诉我他刚接任,劝我回来协调,我想既然是新上任的书记,我应该相信他,于是就回来了。10月26日,朱书记一行3人到了我家,说给他一点时间,他要向领导汇报,一星期后会给我回复。11月4日,朱书记等一行3人到了我家,说不谈我其他方面的事情,政府会给我一点补偿,我没同意,此后也就没有下文了。  11月7日,我去检察院了解我的案情,检察院的人说早退回公安了,让我去问公安,我拨打办案民警王祖兴的电话,他回信息说我的案子还要送检察院。律师告诉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即退查不得超过两次。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我的案子已经送检察院两次了,难道还要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送检?律师还告诉我,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我的案子已两次退侦,时间也快满12个月了,根据这一法律常识,我问民警王祖兴我的取保候审何时解除?他说时间到了会自动解除。王祖兴一方面说会继续送检,一方面又说“时间到了会自动解除”,这话是不是自相矛盾?  投诉人:汤仲其附:浏阳8年上访女:我的两个诉求有错吗?  亲爱的网友,我在经历了8年上访讨公道无果之后,特藉此一帖向你们讨教:请你们看看我这位曾经的初中数学老师向政府提出的两个诉求究竟是否合理?我是正当维权还是无理取闹?是属于人之常情的问题还是属于离谱的非分之诉?  我叫汤仲其,家住湖南长沙浏阳市关口街道和田村下湾组。1992年,我高中毕业后回家乡当了一名民办初中数学教师,1996年参加了浏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教师定向委培,在湖南大学脱产学习了3年。众所周知,委培就是委托培养,由某单位委托某学校为其培养专业对口人才。定向委培,就是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学员毕业后的工作单位、职业责任和职业标准,学员毕业后直接按照合同到委托培训单位或委培单位指定的工作单位报到工作。但我于1999年毕业后,怪事发生了:浏阳市教育局没有给我安排教学工作,我们的委培指标不知道落到何处了!  定向委培的指标被弄“丢”后,我心有不甘,于2000年又参加了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初中教育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从1500多参考人员中录取了380多人,签订了白纸黑字的两年期聘用合同,接着又在溪江中学签订了聘任合同(即岗位合同)。但两年合同期满后的2002年,市教育局将我们380多人“一刀切”,悉数“切”出了教育战线、“切”出了工作单位。  从此,我踏上了漫漫上访之路。  2008年,有干部下访,关切地询问我们的一位高中女老师有没有冤情?这位女老师说了我们的情况,表明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冤情,下访干部表示同情我们的遭遇,鼓励我们去找上级主管予以解决。随后,我们我们便去找浏阳市教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反映情况,每个部门的接待人员都说我们有道理,却不见有人为我们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公对待的老师们纷纷加入上访队伍,使上访老师的人数达到100多位。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师参加上访维权,浏阳市政府通过各种手段瓦解了上访群体,于是,一部分老师的诉求得到实现,一部分老师的诉求得到部分实现,另有一部分老师的诉求完全没有得到实现——我是其中之一。  从2009年起,我开始进京上访,先后去了国家教育部、国家人事部和国家信访局,这些最高层的国家机关都肯定我有理,国家人事部的接待人员说:我有岗位合同就有编制,当地政府应该予以解决。可是,当我回到地方时,政府并没有给我解决。我不服之余,继续去北京上访讨公道。由于我进京上访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压力,从2010年起,政府为了阻挠我进京上访,派员到北京将我截访回乡后,以“越级上访”为由将我行政拘留了5天;2011年又以同样的理由拘留我10天;2013年拘留我两次;2015年又拘留我10天。尤其让我感到气愤的是,2015年10月,政府派员将我从北京截访回来后直接就将我送进公安局,给我定下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翌日早上即将我送进浏阳市看守所,让我在高墙内呆了38天后,在既没有办理批捕手续,也没有办理释放手续的情况下,让我走出了看守所。我出来后向浏阳市公安局讨说法,该局给了我一张没有注明时间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我从走出看守所到现在已有10个月的时间了,浏阳市公安局既不撤案,又不走程序送检审查由法院宣判,让没有期限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成为制约我的“紧箍咒”,其目的是为了阻挠我继续上访。  8年来,我历尽酸甜苦辣地替自己讨说法,“讨”回的敷衍搪塞——  我坚持要浏阳市教育局解决我的编制问题,但教育局横横直直说我没有编制,却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我没有编制,并且我的档案乃至连2000年浏阳市教职员工的花名册都没有了,溪江乡政府说他们解决不了我的诉求,让我找县教育局,就这样将我当做一只球踢来提去。其间,地方政府多次想用补偿金“摆平”我,但我不会接受:一是这种带有随意性的补偿极不公正,代替不了“依法依规”四个字;二是我不想落个“敲诈”政府的罪名,我只要求政府按政策办事、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该属于我的权益我坚决要回,不属于我的东西再“美丽”我也不会要!  我现在的诉求只有两个:  一是就我的编制问题举行一个听证会,让大家来评说我的编制问题:如果我有编制,就请尽快给我恢复编制,如果政府能拿出真实证据证明我没有编制,我从此不再纠结编制问题。  二是就我的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问题给一个说法:如果认定我有罪,就给我定罪,哪怕强加给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也行;如果认定我无罪,就请尽快撤案,不能搞个无限期的取保候审。  请问浏阳市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我这两个有利于彻底解决问题、有利于诉求有错吗?假如没有的话,我会坚定不移地携带着这两个诉求将上访维权进行到底,不信朗朗乾坤的中国大地找不到公理! 汤仲其 13548550465汤仲其老师的合法权益被哪个不要脸的贪“吃”了?  汤仲其本来不应失去教师资格,所以我仍然称她为老师!汤仲其本来不应成为上访人,所以我仍然称她为老师!汤仲其本来不应成为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仍然称她为老师!  当初,汤仲其老师参加的是定向委培,既然是定向委培,毕业后就不得偏离“定向”二字。顾名思义,定向,就是指定或规定的方向,汤仲其培训结束后,其合同上规定的“方向”就是初中教师岗位。谁知道定向委培变成“无‘’向委培”——1999年毕业后,浏阳市教育局没有给汤仲其安排教学工作,莫非汤仲其的委培指标像林依轮所唱的“爱情鸟”那样“已经飞走了”?然而,委培指标没长翅膀,自然是不会“飞”走的,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被某些官员掠走后送给了自己的关系户!为了讨回这个本属于自己的指标,汤仲其老师上访了8年,其间,占用了她指标的人偷着乐,而她除了痛还是痛,除了伤还是伤,8年来在漫漫上访路上饱尝了当地政府官员和“制服人”的白眼、冷漠、呵斥和打压,自己的指标却至今没有回归。面对汤仲其老师的合理合法诉求,当地政府使出的是拖延、推诿、硬扛、忽悠等惯用伎俩,让她的诉求变成“老大难”问题。为了“攻坚破冰”,找到各方都认可的公理,汤仲其老师要求开个听众会,让大家来评说她的诉求是否合理,也让教育主管部门就汤仲其老师提出的编制问题用证据说话,请问汤仲其老师关于开听众会的要求过分吗?有错吗?汤仲其老师关于让主管部门拿出她有无编制的证据来的要求过分吗?有错吗?  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使命,按理说,浏阳警方该深明此理,对权益受到侵犯的汤仲其老师该尽保护之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汤仲其老师压根儿就没有“寻衅滋事”,而只是正常的上访,至于她到北京“越级”上访而被你们说成是“非正常上访”,且不说上访本无“正常”与“非正常”之分,退一万步讲,就算汤仲其老师是“非正常上访”,那也是“不能正常上访”逼出来的!谁之过?政府之过!将“非访”罪过加在访民汤仲其老师身上,这不就是陈世美判秦香莲吗?这不就是用公权镇压访民、用公权违法剥夺公民上访的权利吗?浏阳警方帮助行政不作为和漠视上访人利益的政府官员为虎作伥,滥用公权打压汤仲其,这算什么本事?这难道是你们的“神圣职责”?  我们的政府有个“人民”的前缀,她“缀”下的是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既然是人民政府,就该对人民讲诚信、对社会讲法治,用自己讲诚信、讲法治的示范作用来引领群众讲诚信、引领社会讲法治。然而,浏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待汤仲其既不讲诚信,又不讲法治——当初说好是定向培训且签了定向培训的合同,后来却自食其言不预兑现;政府随意毁约不说,又随意动用公权力剥夺汤仲其老师上访的权利甚而至于严重侵犯汤仲其老师的人身权利。为何侵权者们就不想想:要是你的亲人定向委培之后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岗位,你会甘心认命、逆来顺受吗?要是你的亲人在合理诉求无法获得解决的情况下被一次又一次行政拘留乃至刑事拘留,你会甘心认命、逆来顺受吗?  2016年 8月17日召开的国家信访局的电视电话和8月24日召开的全省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调度会, 再次强调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千案攻坚”,在9月底前全部“清仓见底” 。我非常清楚,政府很想化解汤仲其老师的这个陈年积案,但化解积案的手段不是非法打压,而是拿出诚意依法依规地解决她的诉求。解铃还须系铃人,汤仲其老师信访案的症结还在于她的岗位编制被人侵占。话到此处,本博主忍不住想问一句:浏阳官场究竟是哪个不要脸的人贪”吃“了汤仲其老师的权益?汤仲其老师的合法权益何时回归?本博主将继续予以关注!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图片说明:前面7页是浏阳公安的执法“成果”,后面3页是浏阳市教育局和汤仲其老师签订的聘任合同书——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