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陕西省永寿县检察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驻法院法律监督岗”,“驻公安局刑事侦查监督岗”、“驻城关派出所监督岗,在全县6个乡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检察室动态 全咸阳市检察机关”近学永寿“暨检察工作推进会人人都是接待员永寿检察院举行”检察文化乡村行“活动 简介:永寿县地处陕西省渭北旱源,是一个仅有20万人口的山区小县,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属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永寿县检察院现有干警32人。
检察室动态 全咸阳市检察机关”近学永寿“暨检察工作推进会人人都是接待员永寿检察院举行”检察文化乡村行“活动 简介:永寿县地处陕西省渭北旱源,是一个仅有20万人口的山区小县,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属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永寿县检察院现有干警32人。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己任,以构建和谐为目标,按照“高点定位、凝心聚力、依靠创新、稳步推进、再创佳绩”的工作思路,本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奋斗目标,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称号。   人民满意是他们的不懈追求   永寿县地处陕西省渭北旱源,是一个仅有20万人口的山区小县,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属国家级贫困县。2011年,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班子组建以来,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己任,以构建和谐为目标,按照“高点定位、凝心聚力、依靠创新、稳步推进、再创佳绩”的工作思路,本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奋斗目标,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执法为民彰显正义   永寿县检察院仅有干警32人,小院如何才有大作为?该院党组一班人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注重用小方法给干警灌输大道理,在打造过硬队伍的基础上,让干警明白有作为才有地位,树立起了干警热血匡扶正义,忠诚捍卫法律的尊严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   2013年来,针对发生在义务教育、合作医疗、退耕还林、征地拆迁、扶贫赈灾、食品安全等领域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县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剑指群众身边腐败,共查办涉及民生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案件25件43人。结案后,对应当返还的款项及时召开群众大会,将赃款返还群众,适时开展法制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同时依法查处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成立专门办理小组,快审快捕,即时起诉,3年来,共办理批准逮捕案件123案224人,起诉案件181案346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优美。   2013年以来,还与县纪委联合举办“喜迎国庆佳节,构建廉政永寿”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及廉政灯迷晚会,举办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内助”培训班。全县70多个党政事业单位4000余人先后接受了警示教育,深入全县8个中心乡镇进行演出和法律宣传,受众达3万人以上。办理的教育系统、民政站工作人员贪污及家电下乡等一批窝案串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严惩腐败的热切期盼,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延伸触角强化监督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是新形势下社会法治的迫切需要,对于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基层法律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永寿检察院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全力构建检察监督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力量整合、资源共享。   为探索法律监督方式多元化发展的新途径,加强两院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中相互配合,保证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永寿检察院在县法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驻法院法律监督岗”,旁听法院审理的涉及国家、集体或其他具有社会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通过驻岗检察官的法律咨询与解答,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的不满意和不理解,做好了息诉罢访工作。咸阳市检法两院在全市全面推广永寿县这一做法,西安等多个市院组织基层民行部门负责人前来学习交流。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率,永寿县检察院在县公安机关设立了“驻公安局刑事侦查监督岗”、“驻城关派出所监督岗”。通过设立驻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岗,不仅实现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严厉打击犯罪的目的,同时解决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消极侦查、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自监督岗设立以来,共监督立案39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违法47件,介入侦查51件次。   永寿县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在县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室”, 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向“高墙外”延伸。与公安、法院、司法、人社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监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切实解决“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等问题,先后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名。   通过延伸监督触角,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纠正了执法司法不公案件和违法行为,促进了基层司法公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阳光执法促进公正   近年来,永寿县检察院注重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实现了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因为我的年少无知而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也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更给学校抹了黑,我感到深深地愧疚和自责”。这是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会上的深刻反省。   2013年7月5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对于未成年在校学生王某涉嫌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县法院刑庭庭长、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的领导及人民监督员、县关公委、“两代表一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担任听证员,犯罪嫌疑人就读的县职教中心教务主任、受害人及嫌疑人的监护人应邀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该案案情及我国相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宣读了忏悔书,其父亲也作了表态发言。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该院探索对未成年人启动保护程序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的真实体现。   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说理、审查联动机制,确保合理、透明、和谐执法。对于每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案人均写出审查意见书,着重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分析说理,阐释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经审查后无论是继续羁押还是解除羁押,都要进行事前会商,调查走访,公开听证、分析说理,确保审查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目前,永寿县检察院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改变强制措施17件。对所有拟改变强制措施案件均进行了公开听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搭建服务平台,畅通诉求渠道,是永寿县检察院深化“阳光检务”的又一举措。建立了集控告申诉、行贿档案查询、案件受理、法律咨询于一体的“检务大厅”, 建立了检察长接访室、接待室、情绪疏导室、听证室,实行“一站式”接访工作机制。坚持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不推、不拖、不压、不误。检务大厅建立以来,共受理案件394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08件次,法律咨询156人次,行贿档案查询5200余件。   在此基础上,该院将视频接访延伸至乡镇,在全县6个乡镇建立了视频接访室。开展了 “一村一检察官”活动,将全院32名干警全部分配到全县254个行政村(社区)作为驻村检察官,每月利用2-3天实践下乡,带案下访、送法服务、排查矛盾、化解纠纷,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实地解决群众困难。开展了“532”精准扶贫活动,联系相关单位,协调资金419万元,为扶贫村架设了网线,安装网络设备,接通网络电视,安装了用电设备,修建了“幸福院”、村卫生室、文化广场、文化墙,铺设、硬化了村级道路,建成了蓄水灌溉池及污水排放渠,美化了村容村貌,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系列的创新举措,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永寿检察院荣获第一。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双先”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年获县委、县政府 “创选评”最佳单位、平安建设特殊贡献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2项殊荣。近年来在市检察院年终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网上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