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动态 参观两当兵变纪念馆干警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普法下乡 简介:近年来,陕西省凤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创新规范执法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内部管理模式为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犯罪预防,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工作年度考评中名列山区院考核第一名。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等省、市、县各级荣誉118项,同时,以“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干”的三能型人才为目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大力鼓励干警干事创业,涌现出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喜玲等一批优秀检察干警,有87人次获得省、市、县表彰奖励,树立了新时期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陕西省凤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严带队伍、狠抓业务、突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一年争进位,两年创先进,三年树品牌,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检察院”的奋斗目标,抓队伍促业务,抓管理促规范,抓创新促发展,抓服务促满意,小院大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在全市检察工作年度考评中连续五年实现山区院考核第一名。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全国检察机关廉政短片优秀奖”、“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等省、市、县荣誉118项,涌现出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喜玲等一批优秀检察干警,创造了十项在全市、全省及秦岭周边省市有影响的亮点工作。2015年在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全省第3位。 一、 创新规范执法方式,业务建设取得新发展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3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人,提起公诉191件 266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8件2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0人。积极探索办案方式创新,提升执法效果和规范化水平。一是高目标引领,首提“三个百分之百”。率先在全省提出自侦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全部达到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主动出击、摸排线索,把案件线索做大、做广,努力提高案件的成案率。多年来自侦案件半年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多年考核全市第一,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反渎局”。自侦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成为宝鸡市唯一实现此项指标的基层检察院,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市院转发。二是深化犯罪预防,创建“百优基地”。2011年率先在全市建立了第一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之后又建立了流动警示教育基地,进乡镇、进企业、进村组、进课堂、进社区,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多层次、全覆盖。三年来,共开展巡回警示教育6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制作的廉政短片《为了你和家人,请远离职务犯罪》获高检院“优秀奖”,2013年该院警示教育基地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全省仅两家)三是创新“两法衔接”机制,在全省首创网络监督平台。2012年7月该院在全省建成了首个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全县24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监督平台。通过实时查询、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和监控案件受理、移送、立案情况及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建成以来共录入案件信息410条,监督移送刑事案件18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件,法院做出有罪判决6件14人。并作为唯一基层院代表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四是预防青少年犯罪,打造“女子公诉”品牌。发挥女性细致、耐心、柔和的特点,率先组建了全省首个女子公诉科,每学期开展一次“检察官送法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同时注重青少年刑事案件办理后的跟踪、帮教,将家庭、社区、学校也纳入其中,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并实行一人一卡,专人管理,定期回访,法制宣传连续五年实现全县18所中小学全覆盖。2013年初在全市率先筹建起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成立以来,已先后接待了县城周边6所学校4000余名师生的参观,并在乡镇11所学校进行了流动展出,一万余名师生受到教育。2013、2014年连续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五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以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引领,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配强办案力量,不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建设水平。监所工作连续多年市院考核名列前三名,工作经验多次被省、市院转发,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验收测评中名列总分第一名。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 人才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该院党组提出以培养“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干”的三能型人才为目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一是创新教育方式。引入“体验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学习培养方式,开设了“凤县检察大讲坛”,成立了“理论调研组”、“通讯组”、“摄像摄像组”等兴趣小组,坚持每周一讲,培养干警的综合能力。二是跨地区开展业务交流。该院与陕西省留坝县、甘肃省两当县、徽县签订了《凤县、两当县、留坝县、徽县毗邻县检察业务交流合作协议》并成功举办四届两省三市四县公诉论辩赛。通过对外交流相互学习,涌现出“优秀辩手”、“全市十佳公诉人”等优秀公诉干警,干警文晶在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读”活动中荣获全省第一名;干警宋静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监所业务知识标兵”。三是拓展岗位练兵渠道。推行跨岗交流,打破岗位限制,让每个干警在不同的岗位上参加锻炼,同时要求30岁以下干警每人每年至少办1件批捕案件、1件公诉案件、参与办理1件自侦案件;积极推进跨部门交流,与公安局、法院互派骨干力量交流学习,参与案件侦办,相互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四是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成立了全省首家检察文艺宣传队,全院干警齐上阵,利用业余时间自编自导了《下乡》、《生日“礼物”》、《检察官的小舅子》、《单身干警的故事》等10余个小品、相声、快板、歌舞等法治文艺节目,以走进基层社区、企业、学校作为演出的主阵地,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三、创新内部管理模式,机制建设实现新提升 该院始终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一是创新职务犯罪侦查机制。针对该院人少案多的现状,创立了“三长”(反贪局长、主管检察长、检察长)联动一体化,侦、捕、诉一体化,监督保障一体化等多项新机制,工作经验被市院转发推广。二是强化内部衔接机制。建立了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部门之间分工负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相互监督的衔接工作机制,确保严格规范执法。三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注重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作用,不断修改完善对各内设机构和干警的考评办法,使其更加科学、规范。四是创立廉政跟踪机制。每年年初,院党组与每名干警及其家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助廉承诺书》,实现个人、单位、家庭“三重监督”,平时实行“四卡制度”(干警诚信监督卡、公正执法监督卡、文明执法监督卡、廉洁自律监督卡),一季一评、半年一考,并与年终考核挂钩。该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转发。五是强化检务保障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加大资金投入。三年来,共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66万元,政法专用装备价值273万元,县级预算外经费40万余元,保证了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会、团支部、温馨协会等组织机构,建成了“四室两场地”(荣誉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室、篮球场、羽毛球场),实施了“聚心工程”等,使干警无后顾之忧,一心一意谋工作、求发展。 该院注重检察宣传工作。一方面强力推动“两率一度”大提升。通过登门宣传逐户走访、“小手拉大手”、检察文艺巡回演出等形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职责、法律知识、工作业绩等,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群众对该院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另一方面强化宣传调研。三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稿件14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一类媒体667篇,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二类媒体673 篇,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等三类137篇。工作经验被省政法委、省院、市院转发34篇。在各类媒体发表调研文章149篇,其中国家级69篇,省级54篇,市级26篇,树立了新时期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