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和就删帖”的法理分析
来源:玉品健的博客 作者:玉品健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一言不和就删帖”的法理分析文/玉品健最近这两天,律师界在网上有点狂躁:原因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几乎是全网对所有批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文章、帖子进行删除,包括我的数篇文章,均不能幸免。一言不和就删帖,充分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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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和就删帖”的法理分析文/玉品健最近这两天,律师界在网上有点狂躁:原因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几乎是全网对所有批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文章、帖子进行删除,包括我的数篇文章,均不能幸免。一言不和就删帖,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的胸襟和格局。毛泽东曾经说过:“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邓小平同志也曾对那些企图压制言论自由的人提出警告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鸦雀无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员干部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并反复地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引用“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借喻不同意见的可贵之处。以上领导人在不同场合的讲话,都很让人振奋,以为言论自由的春天就要来临,没想到,最近这两天的删帖运动,还是那个“一言不和就删帖”的胸襟和格局。一言不和就删帖,侵犯了公民的诸多基本权利。首先,侵犯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通常是指公民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有将其对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思想和观点公诸于众的权利。其次,侵犯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宪法》第2条、第27条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参政议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倾听人民意见的义务,一言不和就删帖无疑侵犯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最后,一言不和就删帖侵犯了公民的监督建设权。《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如今,全国那么多公民对政府的工作提出那么意见,其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指令全网删除所有批评意见,分明是在践踏宪法和法律,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言不和就删帖,违反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最讲究的就是政府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去开展社会管理活动。如今,人们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相关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回应,政府和人民应当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磋商。但是,相关部门非但不能以身作则地遵纪守法,非但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对人民的质疑进行回应,反而是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一言不和就删帖,真是让人们刷新了对“依法治国”的看法。为什么一言不和就删帖,难道在有关部门的眼里,宪法和法律真的只是儿戏吗?为什么就不能站出来,好好地说说法和理吗?难道在有关部门那里,真的是没有法也没有理可说了吗?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让人实在无法理解。难怪众多律师纷纷发贴称:对于某部门违宪违法出台的规章和文件,我们一概不理解、不承认、不接受、不执行!好好说法和理好吗?不要动不动就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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