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嗑瓜子嗑出来个臭虫:毁人“三观”的傻根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静亦水 炒作家丑的行为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新华社:某明星把家丑当公事炒,令人不齿 2016年10月19日 11:06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徐祥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
法静亦水 炒作家丑的行为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新华社:某明星把家丑当公事炒,令人不齿 2016年10月19日 11:06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徐祥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责任编辑: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