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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态】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李巍司长演讲全文

来源: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 作者: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来源:法制网 2016年10月16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在京召开,大会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在会上指出,“互联网+”时代立法会涉及更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同配合,从部门分散立法需求到协同立法,避免部门立
来源:法制网 2016年10月16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在京召开,大会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在会上指出,“互联网+”时代立法会涉及更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同配合,从部门分散立法需求到协同立法,避免部门立法法律化,“互联网+”对传统的冲击影响了成千上万人的利益,更改变了市场和人民消费模式,新的产业形态又带来新的法律风险,要用新的办法应对。苏泽林认为,法律滞后后在互联网时代日益凸显,已经成为互联网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家立法机关很难直接面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问题,无法用一种法律完全解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巍直言,目前互联网的立法还存在碎片化、效率等级低、管理手段创新不够的问题。一些领域存在立法不能满足“互联网+”时代依管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的需求。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立法,是治理网络乱象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苏泽林提出,依法治国必须是依法治网,在法治思维里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以人为本的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与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发展相适应,包括立法工作在内的法治建设也需要深度创新。在李巍看来,治理网络乱象,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应运用法治思维,加快完善互联网立法,营造制度健全、知法守法、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空间。要通过立法对网络信息安全、关键信息技术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对于“互联网+”经济带来的新风险,比如金融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通过前瞻研究和制度构建加以预防和控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中闻律所主任吴革表示,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打破了互联网的知识和垄断,使得网民可以迅速、便捷、免费的获得绝大多数需要的法律知识,这一判断如果成立的,其实不是立法的改变,司法、立法也随之改变,对于绝大多数网民而言,应该拒绝平庸的恶,要聪明的公民。据了解,2016(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的主要目标是展示“互联网+”时代下法律服务的创新案例与前沿思维及在国家治理方面的应用和创新;推进“互联网+”法律的进程,探讨“万物互联”时代法律人的新使命,呼吁社会各界大力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附: 主动适应 创新协调 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李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金秋十月,果蔬飘香。很高兴能在这美好的季节参加2016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并有机会和大家共聚一堂,就“互联网+”时代的法治创新与治理问题进行交流。在此,我谨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众所周知,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大潮。我国实施“互联网+”行动以来,互联网进一步释放了对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支撑活力,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互联网+”行动的全面实施,新技术、新业务、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生产生活,同时也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命题、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是保障互联网支撑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互联网在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方面起到很强的带动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新动力。推进“互联网+”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势必深刻影响和重塑传统产业格局。落实好“互联网+”行动、网络强国、大数据发展、信息消费等国家战略,将国家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需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是治理网络乱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手机网民规模也达到6.56亿。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已经融入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诈骗、网络非法集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件多发,有的案件甚至造成了受害人死亡、巨额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产生了恶劣影响。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法隐蔽,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极大。另外,在信息时代,人人都在“网”中,几乎每个手机用户都会接到一些垃圾信息、骚扰电话,正常的安宁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治理这些网络乱象,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运用法治思维,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营造制度健全、知法守法、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是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加快网络立法进程。网络空间尽管是虚拟的,但网络主体和行为都是现实的,网络空间没有“法外之地”,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推进互联网领域依法行政,也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完善互联网领域相关立法。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时代的法治创新与治理,应当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规律和趋势,多做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的事,既不能削足适履,也不能照搬照抄。我认为,做好“互联网+”时代的立法工作,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考量:一是主动适应。互联网是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网络社会并不是传统社会关系在互联网上的简单映射。互联网拓展了传统的社会空间,正在成为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存在的新空间。今天,从电子商务、智能交通,到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融合跨界的新兴互联网平台正在改变着技术、资本、人员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配置、运行方式,线上与线下活动深入互动,极大变革了原有的业务经营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创业创新门槛。这些新事物、新现象与传统法律规则之间,不可避免产生了一些冲突和不适应。对于互联网融合发展产生的新事物、新现象,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顺应互联网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主动做好自身改革和制度建设,正确处理好互联网专门立法与传统法律规范适用之间的关系,避免简单地套用现有法律规则和管理方式去调整、遏制新事物的发展。二是统筹协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统筹协调好“安全”与“发展”这二者关系,是确保互联网领域法律制度建设质量与水平的关键。互联网领域立法必须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要通过立法为网络信息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于“互联网+”实体经济带来的新风险,如金融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风险,要通过前瞻研究、制度构建予以防范和控制。三是凝神聚力。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提高立法工作效率,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协调立法。在立法中要多从国家的角度考量制度设计,找到全社会意愿、行业发展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少一些部门立法倾向;要主动接受立法机关的指导,摈弃部门利益,减少不必要、不合理的管理要求和立法诉求,节省立法资源。同时,互联网立法要走群众路线,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声音,多了解业界的制度诉求,多向专家学者学习,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互联网立法面临的问题复杂、情况多样、技术业务发展变化快,对立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凝聚立法机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等各方面的智慧和知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多做加法,将各方面的才智和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推进立法进程。四是突出重点。互联网立法要精准发力,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抓紧出台实践亟需的法律制度,有效解决互联网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我国互联网发展态势和全球互联网立法的趋势看,当前需要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设施建设、网络安全、业务融合、数据利用和信息保护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快网络安全法、电信法、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电信设施保护条例等立法,争取一些重点领域的立法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数据保护和利用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数据海量增长,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亟需解决,对数据的收集、利用、交易、保护的立法需求逐步凸显。我们对数据权益、保护和利用的法律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需要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力度。五是加快进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实现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必要前提。互联网新技术日新月异,新应用层出不穷,新业务千变万化,互联网立法更应该注重效率。目前,互联网领域的立法还存在碎片化、效力等级低、管理手段创新不够等问题,一些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不能满足“互联网+”时代依法管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的需求。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及其带来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应当注重立法效率,注重法治思维和观念创新、角色创新,加快立法进程,不断完善互联网法律制度体系,提高网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同志们,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是促进、推动和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建设网络强国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同心共智,集思广益,主动作为,不断为推进互联网法制建设贡献力量。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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