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新作问世丨法治中国理论 司法实践理性
来源: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 作者:钱弘道北京大学法学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来源:法律出版社 今日人物:张文显引言: 张文显教授长期从事法治研究,最近五年尤其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同时,在审判实践、司法改革和司法研究中形成的认知、经验和理论,也充分展现了张文显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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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出版社 今日人物:张文显引言: 张文显教授长期从事法治研究,最近五年尤其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同时,在审判实践、司法改革和司法研究中形成的认知、经验和理论,也充分展现了张文显教授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的司法实践理性和作为法学家对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的理论探索。 人物简介 张文显河南南阳人,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作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从事西方法哲学和法律政治学研究。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司法学、法律政治学。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及重点课题八项,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九项。出版学术论著和国家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文章四百余篇,提交咨询建议二十余份,有十六项研究成果获得二十项国家级奖励及省部级奖励。 新作《法治中国的理论建构》内容推介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是对“以法治国”的超越,“法治国家”是对“法制国家”的超越,“法治中国”则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不仅要在国家层面实现法治化,而且要在社会层面实现法治化;不仅要推进法治现代化,而且要实现法治强国梦。法治中国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家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协调发展,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全球治理相辅相成,体现了规则之治、程序之治、良法善治的完美统一。法治中国建设由中央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法学界与理论界着重理论建构、提供学理支撑。本书作者长期从事法治研究,最近五年尤其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从本书内容中,可以看到作者对法治中国理论建构的不懈努力和深入探索。 写作缘起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法治站在了历史的新点,步入了“快车道”和“宽车道”。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亟需法治理论的指导和支撑,也为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中,作者与法学界同仁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研究之中。作者组织召开了一系列法治理论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调研活动,先后主持完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报告”、“法治中国理论创新咨询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报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意见(建议稿)”等重大课题,发表了四十多篇有关法治的专题论文、学术演讲、研究报告、理论笔谈。本书收录了2011年7月以来作者有关法治的文稿39篇。这些文稿大部分是在报纸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少量是在学术演讲、访谈的基础上新近成稿的。 ( 节选自本书出版说明)购买通道 http://item.jd.com 《司法的实践理性》内容推介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艺术,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智者。司法是保证法制尊严和权威的最后屏障,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最后环节,是救济权利、维护公正的最后防线。司法的价值和功能既以其独特的国家强制力为支撑,更以其底蕴深厚的司法理性为基石。司法理性不仅在于以公正为灵魂的职业良知和公共理性,更源于裁判实践的认知和经验。 写作缘起本书收入的文章是作者过去五年间在审判实践、司法改革和司法研究中形成的认知、经验和理论,展现了作者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的司法实践理性和作为法学家对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的理论探索。 购买通道http://item.j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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