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春来|依然为这些“小”法官感动
来源:梅春来律师 作者:梅春来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说说司法 梅春来|依然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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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司法 梅春来|依然为这些“小”法官感动好久没有动笔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能写,人从猴子进化,到创造文字,祖先的努力为我辈的道路以目所弃,这盛世一如杭州西湖,真的干净了,好像十三亿人突然不见,有时候挺恐惧的,是因为人真的可以突然都不见了,权力的泛滥就如洪水,可以横扫一切,只不过天道永恒,任谁也逃不过盖棺定论,所以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只不过到现在惊惧的却是良民,天道早已被唯物取代,物质化了的思想永远没有精神。虽然儒家所谓的天道早已死了,但人性和良知永在,天道总有一天可以重续,草莽灰尘之下依然不乏有人类的本能存在,这种良知的存在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薪火相传,所以前两天看到@小法庭的女法官转自朋友圈的一则法官的自勉话语,竟又让我内心波澜,突然又有了想写的冲动。因为这名法官说:“如果你见到一个法官流连于饭局,八面玲珑,基本可以否定他的人格”。后又看到@最低法院小法官发出的微博,他说:“法官哪怕放纵一次这种行为,最终坑害的是你自己。已有人就此说情,但规矩就是规矩,法律就是法律,有领导撑腰,怕个毛。硬一点,再硬一点。尊荣是靠自己去争取的”。这样的文字,真如春风一般扑面而来,这确实是我们渴望已久的气息。我恭谨地将这名未知名法官在他朋友圏内所留的这一段话予以摘录,他说:保守、内敛是法官的天然属性,法官籍此抵御世俗的诱惑和压力,如果你见到一个法官流连于饭局,八面玲珑,基本可以否定他的人格。围绕法官的饭局大都与案件相关,期待这样的法官为社会带来公平是痴想。他们每经手一个案件,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便会降低一分。社会矛盾非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此激发人性之恶,增加人们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不当利益的贪欲之心。所以,在这个社会,你会见到当事人“签个P”这样的回执,也会发现法官哭天抢地叫苦喊累而民众却不领情,更会见到当事人在法官门口“骑门大骂”这样的奇景!我是一名法官,朋友圈里基本都是法官或其他法律人士,希望大家能从自身做起,合力纠偏,不做法律职场上的阴阳人,也不只寄望别人做出牺牲,自己做摘取果实的聪明人。让我们向社会传递真正的法治精神,让中华法治文明在我们这一代人中生根发芽!这段文字我读了好多遍,尽管这样的法官在现有的体制内肯定是一名基层小法官,但我相信这名法官的良知和操守是出色的,他们比高院或最高院那些书生更懂这个社会的底层民情和人情。而从另一面,我也从这名法官的词句上依稀看到已有法律共同体的影子。当然什么才是法律共同体一直有争论,包括我的同行们也一直批评我的天真,他们认为当律师的裤子在法院能被公然撕碎或当法院强制要求女律师脱衣检查的背景下,法律共同体就是一种笑话。我承认这是一种客观真实存在的现状,但未必是每个法官都有撕碎律师的裤子或令女律师脱衣检查的变态嗜好,极端的少数虽然也能反映出问题的存在,但未必就能代表全体法官的素质。有同行将法律共同体仅定位于法官对律师的尊重,这未免狭窄,因此,如果我们将法律共同体定位于大家都着共同的信仰,我觉得可能更容易容忍彼此职业差异形成的歧义,比如上面这位未知名的法官,他反对法官流连于饭局,他呼吁大家能从自身做起,合力纠偏,不做法律职场上的阴阳人,也不做只寄望别人做出牺牲,自己做摘取果实的聪明人。如果我们认同这名法官的呼吁,并一起努力在各自的领域内向社会传递真正的法治精神,让中华法治文明在我们这一代人中生根发芽,那我们就是在法治领域内合伙共事的一群法律职业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清楚知道我们法律人毕生追求什么?是我们功成名就还是黄金万两的富贵?其实都不是,就像上述这位小法官,终其一生可能就是一位无名的小法官,但他们的文字影响了你我他时,我们为其感动而改变,我们受其影响并给予他尊敬的地位。有这样言行的法官,我们律师不会因为他无钱无名而忽视他们存在的意义,因为他们的言行正在实践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的演讲辭上讲过的这么一句话,他说:”法治的基本目標,是力求秉行公義。這涉及遵循法律及其精神以秉行公義的概念。法律精神則涉及恪守持正及獨立的原則。在現今時局,既有體制及其工作經常受到批評,我們必須堅定不移,以不偏不倚,持守原則的方式引用法律,並使之有目共睹。依上述原则,我们可以反思我们自己的平时所为,即我们律师在商业营利时能不能时时刻刻的坚持秉行公义?我们检察官在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冤狱的矛盾中,能不能坚持做到秉行公义,坚决将无辜人的释放,而不是奉命起诉?我们的法官在撰写判决时,能不能都做到持之以恒,不偏不倚,并使之有目共睹,而不是努力做到了有目共睹的司法腐败或有目共睹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妓?所以,法律共同体天生的就是起源于矛盾体,终结于矛盾体的解决,只要我们自己没有能力终结上述这些矛盾,我们就没办法建立起所谓的法律共同体,而所谓的法律共同体也绝对不是大家所理解的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盛世和谐。正因为我们多数的法律人觉得目前解决不了上述矛盾,所以干脆拒绝承认法律共同体的设想,这其实也可以看作是我们自己的懦弱,所以当有法官坚定的发出:“从自身做起,合力纠偏,不做法律职场上的阴阳人,也不只寄望别人做出牺牲,自己做摘取果实的聪明人”的呼吁。我就觉得中国的法治并未真的死绝,至少在一些基层的小法官身上,我们还是看到了法治不绝之薪火仍在发出微弱的毫光,只要大家如奥运之火般接力相传,总有一天农村包围城市,星火燎原也未可知。毫光微弱却是希望之源,所以,我依然为这些基层小法官们的坚守而感动,他们比我们所谓的一些“自命大律师”强多了,我相信他们不忘初心并不懈努力的坚守下去,以不偏不倚,持守原則的方式引用法律,一定能做到有目共睹的秉行公义。最后,容我插个题外话,针对近期刑辩界的华山论剑,我亦借用馬道立法官的演讲词:“大律師界大力提倡并推广法治,其努力有目共睹,法治存在於社會的其中一個鮮明指標,是大律師的水平和聲譽。容我繼續闡述律師的其中一項責任,並以此提醒諸位,作為大律師當中的領導者,資深大律師須肩負重任,你们应確保法治所賴以維持的基本因素不會被削弱動搖”。 是以成文,时年2016年9月4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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