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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不用检察院站街了,法院却收到了督办函…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转载研究 来源:Y检歪说法(yjwsfa)作者:Y检昨天刚跟徐州市创建指挥部较完劲,今天就传来了好消息:徐州市检察院的筒子们不需要上街执勤啦!真是雷厉风行!值得喜大普奔!在这里要给徐州市的领导们点个赞!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小伙伴要问了,检察
转载研究 来源:Y检歪说法(yjwsfa)作者:Y检昨天刚跟徐州市创建指挥部较完劲,今天就传来了好消息:徐州市检察院的筒子们不需要上街执勤啦!真是雷厉风行!值得喜大普奔!在这里要给徐州市的领导们点个赞!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小伙伴要问了,检察院的筒子们不需要去站街了,那法院的呢?就说嘛,按道理法院检察院应该一块发声啊,为啥就检察院单方声明不去站街了呢?是不是法院的筒子们有啥顾虑啊?有小伙伴就说了,还真有顾虑,因为不去站街就会被一票否决精神文明单位,不能评精神文明单位就没有精神文明奖,没有精神文明奖干警们就会哭鼻子…这话听起来也有道理,毕竟法检干警的工资不高,蚊子腿也是肉啊!不过我就想问了,是谁说不站街就能一票否决了?这个规定合理吗?一方面,不去站街不是不履行上级任务,而是在执行上级要求。虽说站街是市创建指挥部的指令,但是不得从事法定职务以外的活动是两办《规定》的要求,从层级效力来说,执行两办的规定是首要的,因为在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文件出现冲突时,低等级的指令需无条件服从高等级的要求。所以,不去站街无疑是正确的。另一方面,不去站街不是不为创城做贡献,而是为了更好的履职做出更大的贡献。检察院的声明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不去站街并不是否定了自己应尽的义务,而是要“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的实际成效,为徐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你说是这五个环境重要还是一两个路口的文明交通重要?结果显而易见嘛!所以,不去站街无疑是合理的。综上,徐州市检察院不去站街是在行使中办、国办的《规定》所赋予的神圣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应尽义务,这一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合理的。所以,如果因为不去站街而一票否决其参评文明单位的权利,无疑是错误的、是应当受到批判和指责的、是应当及时纠正的行为。因此,我觉得有此顾虑的小伙伴还是图样图森破啊,人家隔壁都把腰杆子挺直了,你还干嘛老弯着腰啊!就是想着坐收渔翁之利现在也该不劳而获了,难道还等着别人喂着吃吗?再说直白一点,一百多个单位执勤,去的都能评上文明单位吗?不该去就不去,不去也不一定评不上不是?何苦非得跟自己年轻干警过不去,难道是觉得自己是领导不需要去站街所以无所谓吗?答案肯定不是的,因为我们法院的领导可都是有担当、有关怀的人。你比如咱们最高院的周院长,在会议上就公开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主动回应干警关切,更加关心爱护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做到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待遇留人。”人家这么大的领导,总不能说的是假话、大话、空话吧?肯定不是!人家这说的可都是大实话、真心话,因为我这有活生生、真真切的例子。话说就在昨天,就在隔着徐州不远的苏北里下河地区的一家基层法院,就发生了这么一件鼓舞人心、让人忍不住拍手称赞的大事件。这家基层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破产案件,因为涉及一些信访方面的事情,政府那边希望加快破产进度。于是就召开了一次会议,让法院的分管副院长参加,并把加快破产的意思写进了会议纪要。会后没几天,市政府办公室就给法院发去了督办单,要求法院反馈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那潜台词就是,“你给我赶紧办”)。这事情反映到了法院院长那里,你说“人家院的院长”会怎么办?果然不愧是“人家院的”院长,人家金口一开,明确指示:不许回复,告诉市政府办公室,案件审理由法院主导,跟他们没关系!于是,办公室的同志们就把空白的督办单给递了回去,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转达了院长的意见。你说这“人家院的院长”威风不威风?解气不解气?讲原则不讲原则?那肯定是大大的威风、大大的解气、大大的讲原则啊!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