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活
来源:陈长均研习法学,守护法律,追寻 作者:陈长均研习法学,守护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博主点滴 我的读书生活陈长均我1995年从山东师范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做过中学英语教师、乡镇公务员。满怀所谓追寻法治、匡扶正义的万丈豪情,“非典”那年放下铁饭碗,背起行囊到山西大学法学院“回炉”。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后,尽管怀揣法律职业资格证、优秀
博主点滴 我的读书生活陈长均我1995年从山东师范大学外文系毕业后,做过中学英语教师、乡镇公务员。满怀所谓追寻法治、匡扶正义的万丈豪情,“非典”那年放下铁饭碗,背起行囊到山西大学法学院“回炉”。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后,尽管怀揣法律职业资格证、优秀毕业生等一摞证书,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参加公考、应聘,但还是亲身体验了什么是“毕业即为失业”。经历了十余次公考失利后,35岁那年考进了检察院,我的人生终于翻开了新的一页。 从2007年开始在检察院上班的头两年,我只身一人在晋,每天在单位过着宿舍、餐厅、办公室三点一线的生活,晚上及周末时间主要用来读书看报,倒也没感觉到生活的枯燥。尽管当时在民行处,办理的案件大都与民事法律相关,但手头的报刊大多与刑事法律相关,遂逐渐对刑法产生了兴趣,所以这次推荐的几本书全部是刑法方面的。对刑法有了点兴趣后,只看身边的报刊就感觉不过瘾了,于是开始疯狂购买刑法书籍。 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我们应首先阅读与司法实务结合最密切、最能直接指导司法实践的书,所以推荐的前两本均是我国大陆刑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虽然《刑法学》和《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这两本书许多人都读过,但我推荐的都是最新版本,新版与旧版有些许不同,特别是《刑法学》第四版的诸多观点与前版已更弦易张。“对刑法的解释是一个无限的、不断反复、不断更新的过程”(张明楷语),所以我们必须以新的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而不能用老掉牙的教材来指导办案实践。 31岁开始学习法律,本来就是半路出家,而研习刑法更是半路出家,因为我读书时的研究方向并不是刑法。虽然半路出家习法是个不小的挑战,但我坚信勤能补拙的朴素道理。书读的多了,就会有思考,有写点感想、表达自己思想的冲动,所以从2008年开始“无心插柳”至今的四年间,我共发表“豆腐块”40余篇,这与大量阅读是分不开的。由于成果相对丰硕,2011年被破格(唯一)选拔确定为山西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 有人可能要问,法律实务家们有必要读那么多书吗?我要说的是,不多读书不仅不能成为一流的社会医生,甚至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匠,因为许多书本身就是以实践为研究路径的。也可能有人心存疑惑:中国大陆的法律守护人有必要读域外的刑法书吗?其实,虽然各国的刑法不同,但许多理念和理论是相通的。正如张明楷教授所言:“不考察外国刑法学与中国刑法学的异同,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刑法学。易言之,只了解中国刑法学,意味着并不了解任何刑法学。”许多经典著作,如《论犯罪与刑罚》,常读常新,这类书很有必要反复阅读。另外,我认为,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先大陆、后台湾、再外国的顺序读,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去阅读。 既要花费不菲的银子和不少时间来购书、读书,又不断将碰撞出的火花诉诸笔端,这有时也会让阮囊羞涩的我身心疲惫,但我愿意享受其中妙不可言的乐趣。 发表于《公诉人》2012-2,发表时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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