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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是我国政治改革的最佳突破口

来源:缘法而行 作者:缘法而行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一、制度短板成为中国健康发展的障碍 把国家比做一台机器,机器在生产产品的同时也在排放污染,这是难以避免的。一台效率高、质量好的机器,产出的有利价值是远远大于带来的负面因素的。当这台机器老化、状况欠佳的时候,则可能是另外一副情形。若仍然不修理
一、制度短板成为中国健康发展的障碍 把国家比做一台机器,机器在生产产品的同时也在排放污染,这是难以避免的。一台效率高、质量好的机器,产出的有利价值是远远大于带来的负面因素的。当这台机器老化、状况欠佳的时候,则可能是另外一副情形。若仍然不修理,后果肯定是很糟糕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样一个宏观体制所取得的成果,是世人有目共睹的。总体来说,过去30年中体制的产出是正值大于负值的,尽管这里面牺牲了不少农民的利益和公民的政治权利。历经30年,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建设的目标已基本完成。如今,中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不再是落后生产力与民众普遍性物质需求的矛盾,而是转化为“贫富差距日益加剧,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的矛盾。 打一个浅显的比方,过去30年每个人都作出了努力,付出了牺牲,来成就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现如今蛋糕做大了,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公平的分配。可事实上,中国当代社会却面临着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先富裕起来人”成为掌握分蛋糕权力的人,这些人是否有意愿并且有能力来公平地分号这个蛋糕呢? 这个问题,小平同志没有明确回答我们。以现在的形势来看,切蛋糕的人并没有诚意公平地切好这个蛋糕。怪不得李克强总理要说,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动灵魂还难。 触动谁的利益?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就像癌症侵袭人体,锈迹侵蚀机器那样,正使一个机体从正能量变成了负能量。现有制度,难以使弱势群体发出强有力的呼声,更难以参与到国家权力机构中去表达自己的诉求。虽然国家的高层十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但了基层政府和具体的政策落实时,弱势群体往往容易成为被牺牲的对象。 二、遏制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抗是改革的重要一环 “正能量”观点的提出,是对中国社会眼下紧迫问题的正确认识。但如何增加“正能量”呢?首先,“正能量”针对的对象要搞清楚。老百姓是没有权力的,顶多就是管好自己,做一个良民。 权贵才是最需要填充“正能量”的群体,因为他们无论是在政治生活还是经济生活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增加“正能量”重点是切实地扫清改革的阻碍者即既得利益集团中的顽固分子,只有这样才能为改革打好“基础”。 可问题就来了,若既得利益集团顽固地不愿放弃既得利益,谁又有这样的本事迫使他们放下利益,交出权柄呢?党内的正义人士?利益集团中的开明人士?权力的博弈一直都存在着,可既得利益集团如同不死小强一样,依然挺立着,岿然不动。三、改革正在陷入瓶颈 不要太乐观,改革者虽有满腔豪情,但未必能够左右得了整个局面了。过去利益集团还处于分化阶段,到如今他们已经用超出想象的方式连结成一个集团,更加难以撼动。事实上,中国的政治改革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但还为时不晚。 当改革遇到强大阻力,往往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1、 所谓的“先易后难”,把改革难度大的问题放一边,容易的先来。可如今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怎么办呢?2、 改革者顶住压力继续改,响应者寥寥无几。上有对策,下游政策。原本好的政策,越到下面越走样,直到“离谱”。3、 视别人已经搭好的桥不顾,假装看不见,继续“埋头摸石头”但不过河。4、 煽动民族主义,放大外交冲突,转移国内矛盾。加强言论管控,打击反对势力。 四、改革需要智慧和决心 中国社会太过于纷繁复杂,改革能否有效推进,除了坚定的决心,还需要有高超的手段。高层有改革的决心,是改革的前提,否则改革便无从谈起。但仅仅靠高层改革的决心,是明显不够的。改革是自上而下的过程,改革的政策须通过“上令下效”得到贯彻落实,这就需要改革的集体意志,否则改革就会遭到阻塞或者抵制。这种阻滞的危害是严重的,轻则让改革事倍功半;重则会激起保守势力的反抗。前者顶多是拖延改革的进程,后者将会使国家陷入危机。中国历史上清末的戊戌变法就是个例子,保守势力的反扑直接将改革派踢出政权的核心地位,光绪帝被一直软禁至死。最近的例子,就是1991年苏共政治改革在最为重要的阶段,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被党内保守派软禁,导致改革失控,苏联最终宣告解体。 在试图改革或者改革的日子里,改革者思考的最多的恐怕是“改革”所带来的不利后果。世界历史上没有平风平浪的改革,在背后都是暗流涌动、凶险万分。即使是成功的改革,在赢得国家发展的同时,也不得不牺牲一定的代价。在历史上,改革者往往要顶住压力甚至要承受风险。中国古代最有名的改革者“商鞅”,他的改革颇为彻底,使秦国率先得到社会与经济模式的转型,但最后成为旧势力泄愤对象,被车裂而死。在现代,改革者面临的人身风险虽没有过去那么残酷,但失去权力遭到软禁是常有发生的。 中国当代的改革阻力重重,困难极大,这点是显而易见的。从政策“自上到下”的走样程度可见一二(群众的眼镜是雪亮的,就不举例说明了)。改革者是如履薄冰,想动动这个,是权贵的后代旧部一大群,牵扯太大;想动动那个,是高官的亲属,怕引起高层震荡,引火烧身。最后只能拍死几只没靠山的苍蝇。 老虎不敢打,谈何出台有力的法令? 不容回避的是,大小官员在官场奋斗史中,又有多少是身家完全清白的呢?在打击权贵时,难免会手软,会犹豫不决。薄熙来和王立军刚刚就给全中国人民示范了下,除了给贪官们当反面教材,还着实提醒变革者要当心自己的屁股。 不得不承认,中国的改革已经陷入困境。这种困境不在于改革是否能够成功推进,而是触及实质的改革迟迟没能发动。就像一个在站在浅水区的孩子,虽然他已经学会了游泳,但仍不敢游向深水区,尽管后面有很多人在催着他。这种恐惧来源人对未知的恐惧,对危机的恐惧。他就站在岸上,跟周围的人说,不要急我马上就要跳啦,先做做热身运动吧。等到运动做完,十分钟过去了,时间用完,有人来接班了。 五、司法独立是改革的最佳突破口 大手笔的改革将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和利益,必然会遭到反抗。仅靠高层改革者的“正能量”,在政策落实上很快被层层阻击,消耗殆尽了。那么,就直接向既得利益集团“宣战”,发动强力措施,可是打击面太大,风险实在太大了。 较为可行的一个办法,扶持一个可以和地方政府相抗衡的势力,即法院和检察院。(为何没有国务院,因为这里国务院和党中央是改革的推动者)。司法一旦独立,司法机关作为一个自主的个体,便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造成改革者和既得利益集团直接冲突的局面。 在现行法律架构下,一府两院是平级的,但在政治实践上是政府在领导两院。法院和检察院无法有效挑战政府的权威,因此不可能有效制约政府的权力。归根结底,是中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司法在政治上受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在人事、财力受制于政府。党政又是合一的,法院又如何监督、制约党政“一把手”?只有让司法机关独立于党政机关的领导和影响,并在内部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使司法机关不断积累起“正能量”,有效打击腐败分子,扫清改革的拦路虎,为下一步的政治改革做好铺垫。让司法机关成为改革的急先锋,在改革的权力者手中它既是一柄挥向既得利益集团的利剑,又是一块抵御改革风险的坚固盾牌。六、关于"司法独立"改革的几点建议1、重新调整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的权利格局,加强司法机关的地位。在人事安排上,法院和检察院的首长应有政治局常委担任。政府和两院在地位上平起平坐,三个机构的财政由人大直接负责管理,人事关系互不隶属。三个机关都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独立的徽章。法院和检察院都有自己的徽章,但政府至今没有属于自己的徽章(用国徽代替)。2、党的机构不直接领导司法机关,通过领导司法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党员来施加自己的影响(思想上的领导)。担任公职的党员的思想领导完全可以由党的各级分支机构来实施。3、改组司法部,使其直属于各级人大,改名为司法委员会。加强人大的权威,有利于加强权力机关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这样也有利于加强律师的地位,避免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涉。律师制度作为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环,一直以来是薄弱的。律师在维护国民个体权利方面承载了太多使命,但现实是,其弱小的地位只能让他们“望权兴叹”。 文/峻青
责任编辑:缘法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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