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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岩民案公开宣判彰显法治底气

来源:四剑斋 作者:四剑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剑走偏锋 翟岩民;维权律师;反华势力;颜色革命;法治底气 (网络借图)“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8月2日11时许,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审判长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剑走偏锋 翟岩民;维权律师;反华势力;颜色革命;法治底气 (网络借图)“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8月2日11时许,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审判长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翟岩民当庭认罪伏法,并表示不上诉。此前,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翟岩民曾痛悔地说:“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家人,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今后将坚决与不法律师、闹事人员划清界限。”(8月3日《人民网》)近年来,类似翟岩民这种人我们并不陌生,他们有个特殊的称谓叫做“死磕派”或者“维权律师”,一旦某地有重大敏感案件、突发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总会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或是赶赴现场主动代理“维权”,或是在当地制造噱头,扩大声势。还有的在网上微博直播,发表言论,蛊惑舆论,或是造言生事,混淆视听,制造事端。他们表面上是在替他人“维权”,而真实目的则是通过扩大影响来造声势、煽动网上网下不明群众围观,从而向法律施加压力,企图绑架司法。正如翟岩民在法庭审判时所说,“我参与的这些敏感个案,没有一个和我有关系,甚至都不知道这些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也根本不管有没有真相,就是为了炒作而炒作。”律师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更是维护司法程序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如果少数律师带头违法,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甚至扰乱社会秩序,毫无疑问也应依法惩处。事实上,自去年以来,中国司法机关就已经开始用行动诠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法治理念,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9名律师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就在此时,西方一些政要、媒体以及国内一些人却把依法办案描述为“针对律师群体”、“大规模打压、抓捕维权人士”,企图趁机攻击政府、抹黑中国。面对这种罔顾事实、毫无道理的说法,我国司法机关并没有陷入国外反动势力的“圈套”,而是以一个现代国家应有的法治底气沉着应对。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维权律师事件,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处理此事。既不放过颠覆国家、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又严格保护他们应当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当翟岩民听到法庭依法认定他的犯罪,同时基于坦白、立功等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时,一定对我国的法治事业有了最为真切的体会,而他们由衷的忏悔,又无疑是打在境外反华势力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另一方面,以公开促公信,确保事件处置的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力。如在翟岩民案的公开庭审中,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打破了外媒自以为是的“套路”:在庭审过程中,不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群众代表、中外媒体记者(包括5家外媒)等多达48人旁听,而且在新闻中心,还有从庭审现场发布的文字版庭审信息,更有天津市二中院的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播报。甚至天津方面还专门在外媒驻扎的酒店,设置了可容纳百人的媒体接待中心。4个大屏幕可供外媒记者观看庭审文字实录。以上做法滴水不漏,可见我国法治建设底气十足。它既保证了被告人面对判决时的心服口服,又使得境外反动势力哑口无言。难怪有人说,近段时间境外势力有点“懵”,因为他们的套路被接二连三打破:先是,被他们奉为“女战神”的律师王宇,声称拒绝接受境外的任何人权奖项;接着,他们的另一名“干将”翟岩民在公开开庭审理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本人也是“追悔莫及”,流泪当场;再算上前段时间幡然悔悟的“考拉”,以及被接连提起公诉的周世锋等人。最终这些反华势力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哭晕在厕所”。毋庸置疑,当今时代是一个转型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治昌盛的时代,虽说众声喧哗可能会制造出一定“杂音”,但我始终坚信,法治建设的“好声音”终将盖过一切时代“杂音”,成为转型中国今后的“主旋律”。而作为这个时代法治事业守护者和捍卫者的法律人,都是法治主旋律中的一个“音符”,因此,我们既需要用钢铁般的意志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又需要时刻警惕反华势力的颜色革命企图。我相信,凭着中国人民的热血与激情,凭着充足的法治建设底气,必将冲破反动势力的桎梏,驱散颜色革命的阴霾,迎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春天。
责任编辑:四剑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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