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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奇葩证明”,“减法”“加法”得一起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3
摘要:近日,福建一男子去公证处办理“与在日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结果公证人员认为其所携带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算数”,只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以证明“他在日本的女儿是他女儿”。 “奇葩”证明年年吐槽年年曝光,但总是按下葫芦起了瓢似的没完没了

近日,福建一男子去公证处办理“与在日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结果公证人员认为其所携带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算数”,只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以证明“他在日本的女儿是他女儿”。

“奇葩”证明年年吐槽年年曝光,但总是按下葫芦起了瓢似的没完没了,层出不穷的花式审批足以让群众感到“措手不及”。

基层职能部门与群众形成了“双输”格局。群众不满“办点事儿真难”,公职人员也面临着本来人力资源就不足,还需处理本不需要处理的事儿,公共资源和群众的精力在这一趟趟往返各部门中被大量浪费。

奇葩证明本质上是行政审批权力过大,群众做什么事儿都绕不过象征权力的红戳。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严重信息壁垒又让各部门变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流通只能靠印着红戳的文件来回奔波——还是借助群众的腿。

好在,在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语境下,各种奇葩乱象将会得到有效治理。日前公安部等12部门起草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旨在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意见稿》砍掉那些冗余的行政审批,并力推部门间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其中就明确,户口簿等能证明公民身份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证明。

在文初的案例中,若公证处能与公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公证人员敲敲键盘自己就能核实男子的信息。退一步说,就算某些信息保密性强,部门之间也可以搭建电话核实机制,工作人员动动嘴明显比群众多跑腿更人性、更有效率,也更能消解群众的怨气。

但除了顶层设计为权力“做减法”之外,基层机构和公职人员也得有自己的“体制机制创新”,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

技术再先进,信息联通总有覆盖不到的盲区,若办事人员仍刻板地限定在特定框架之内,就仍然难以逃脱僵化的官僚主义办事风格。而此时板子打在“公证人员”身上并不妥。因为这些身在具体岗位的人员一岗一责,权责有明确范围。如果基层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与他人方便,结果很可能就是让自己深陷麻烦之中。

要在群众意识上破僵局,还得破除公职人员害怕前狼后虎的心态。比如可以在工作方法建立“容错机制”,只要目的是为了“不折腾”群众,即使是出了漏子也大可不必严厉问责。

岗位的职责变得相对有弹性,很有可能在一线的为群众服务中创新出更为便捷的工作方式,“躲避责任”与“麻烦群众”之间自然而然就不会被画上等号。

各部门也可设立有利于改进和规范公共服务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可以考虑列出一个“正面清单”,将受到群众夸赞或让群众受惠的言行纳入其中。

公职人员的绩效评价机制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并配之以完善的奖励和晋升机制。如果群众对部门和公职人员拥有评价权和监督权,且群众的意见能够影响到其绩效表现,公职人员的为民意识就会远远高于“条框意识”。

遏制各种奇葩证明或还需久久为功,但这是政府简政放权的政策方向,更是破除官僚习气、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努力。只有行政体系更为简便、群众无需被一张张证明所裹挟,服务型政府才会实至名归。

根治“奇葩证明”,“减法”“加法”得一起做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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