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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微信证据保全公证 当事人光带一部手机还不够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31
摘要: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公证机构提交的证据公证照片与当事人自拍的照片,法院在认定程度上有无差别?办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须知”?昨日(29日),由广州公证处、南方公证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保全证据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公证机构提交的证据公证照片与当事人自拍的照片,法院在认定程度上有无差别?办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须知”?昨日(29日),由广州公证处、南方公证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保全证据公证研讨会上,新媒体、自媒体证据的保全引起了众多与会者的关注。

  保全证据公证是将可能灭失或可能难以再取得的法律事实运用公证的手段固定下来。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的当下,网络侵权形态发生了新变化,微信群里“吐槽”、朋友圈“发声”、网购交易等都可能无法完全避免纠纷发生。多名与会人员均表示,而今,向公证机构申请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的人越来越多。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执行主任张哲律师综合当天会议各与会人员的意见,提出了如下建议:

  “从部分案件对证据的采信来看,公证员对手机拍照以显示它上面的内容,与当事人本人拍一张照片作为证据来到法院,两者在证据证明力上面不一定有太大差别。”

  张哲表示:“对于短信这类型的数据,因为存在着容易被修改的特性,建议公证处办理这类型的公证时着重对其客观性进行证明;对于由第三方提供的数据,如微信、微博发表内容的保全,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应确认登录设备的清洁性。”

  有与会的公证专家还表示,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要关注申请人的主体问题,建议申请人提供一些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手机购机发票、实名制手机号码的缴费清单等。“这样公证机构就能用来判断手机、号码是你的,且你自己又有合法的证据,这样的证据保全公证机构一般都会予以受理。”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