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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证:强化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来源: 上海市局公证处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2
摘要:近来,上海市公证行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积极探索实施惠民、便民新举措,提升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意识; 全市公证机构更是不断规范老残

  近来,上海市公证行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积极探索实施惠民、便民新举措,提升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意识; 全市公证机构更是不断规范老残病“服务绿色通道”,推行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和“失独家庭”给予相应费用减免的举措,并逐步推进制度化、常态化管 理。

  全市公证行业积极开展“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即每年10月全市公证机构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和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保管遗嘱,并从2015年开 始“公证公益服务月”的活动内容实现了常态化。自2016年以来,我市公证行业免费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共计办理1793件,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 人保管遗嘱共计89件。

  部分公证处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试点开展了公证前置调解服务,实行了公证联络员制度,深入社区广泛开展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特别服务。上海市长宁公证处依 托江苏路街道,开辟了“公证远程视屏咨询系统”,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只需联上网络,提供视频,提出所需,便能满足相应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上海市普陀公证 处、徐汇公证处分别与沪两区人民法院共同联手成立了本市首创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基本实现了家事纠纷诉讼前公证前置的工作机制,既方便了市民解决 家事问题,更节省了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在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优势;东方公证处与杨浦公证处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公证机构在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中 的主导作用,对涉及房地产交易、婚姻家事(遗嘱、继承等)、借贷、赔偿、合同履行等相关民商活动,当事人如在办理公证事项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向承办公 证员申请,由其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免费法律服务,实现公证前调解服务,调解无异议的,再行办理相关公证;长宁公证处组织成立了“致.道”志愿者服务队,青年 骨干们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进社区、下基层、走街巷,开展法律咨询、公证政策宣传等服务,并积极为结对社区贫困家庭、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慰问活动;杨浦、徐汇 等公证处在接待大厅特设免费遗嘱接待中心,方便老年人来访咨询办理公证并确定公证联络员制度,形成“一对一”对口衔接的同时,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找准切 入点、合理整合资源、主动发力,实现“专人专项负责、绿色通道保障”,即公证遗嘱上门送温暖,不再让耄耋老人遭遇“办证难”的尴尬。

  同时,全市公证行业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社会特殊人群的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对本市“失独家庭”及时办理相关继承公证。今年上半年共计办 理“失独家庭”继承公证66件,与涉事当事人形成对接服务、专员专办,并提供了减免公证服务费的服务,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