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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落户 云南华信公证在行动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没有户口,公民的教育、就业、婚姻、社会保障等最基本的权利都难以实现,往往给他们的生活带来重重困难。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对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没有户口,公民的教育、就业、婚姻、社会保障等最基本的权利都难以实现,往往给他们的生活带来重重困难。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对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当事人唐先生到我处申请办理公证,目的是为其女儿办理户籍登记。唐先生现年70岁,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了女儿唐某某,现年已26岁。唐先生介绍说:这二十几年来,为了给孩子办理户口,他找过很多的部门,写过很多申请,但由于种种原因,费尽周折,仍然没有办法为女儿唐某某办理落户。现在,孩子26岁了,没有户口,办不了身份证,初中以后,便无法继续接受教育;多数交通工具乘行不了,无法住宿,也没有办法打工、结婚……。如今国务院、公安部有文件,可以让这些 “黑户”办理户籍登记,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因此他再次准备好申请材料向公安部门申请为女儿唐某某办理落户,经过一段时间的办理,公安部门答复说,只要再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便可以办理孩子落户的事宜。

  由于唐先生对公证业务不熟悉,不能准确的表达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同时,其也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不符合受理条件。但是,面对这样的申请人,我们没有简单的以不符合办证程序将其拒之门外,而是耐心的倾听,热心的解答,安慰着这位暴躁、无助的老人。我处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并指示承办公证员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主动核实,认真办理,切实解决这一困扰百姓很多年的难题。我处公证员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制定办证方案,同时,积极与唐先生户籍辖区派出所的袁警官进行情况了解,核实,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户政科的段警官详细了解办理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处人员三次前往其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询问、了解唐先生家的情况,最终根据我处人员调查掌握的情况为其出具了配套的公证书。

  近日,唐先生电话告知我处,女儿唐某某的户口终于办理完成。公证机构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在职能范围内有效解决了这类特殊群体落户的实际困难,凸显了公证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