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商法

旗下栏目: 商法

构建刑事指控体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2
摘要:证据裁判规则(亦称证据裁判原则),是指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依据,是现代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该如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人

  证据裁判规则(亦称证据裁判原则),是指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依据,是现代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该如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人民检察》杂志组织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证据裁判规则的核心要义与基本要求

  就刑事诉讼而言,证据裁判规则是犯罪事实的认定基础和定罪量刑的依托基石。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军看来,证据裁判规则的核心要义有三:裁判的形成必须以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案件事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基础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资格和证明力;据以作出裁判的证据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刘广三认为,证据裁判规则有如下具体要求:首先,证据裁判规则的适用主体是对案件进行事实审理的法官。其次,对案件进行事实审理必须依靠证据。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有证据资格的证据;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最后,证据裁判所指向的对象是案件事实。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以审判为中心”与证据裁判规则是何种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表示,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都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表明“以审判为中心”不是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三机关之间分出高低上下,也不是对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基本原则的否定,而是强调三机关的办案活动都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要求的事实证据标准开展,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因此,“以审判为中心”,实质上是“以证据为核心”,关键是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检察环节如何落实证据裁判规则

  证明标准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一个重要因素。检察环节应怎样理解证明标准的规定,把握“排除合理怀疑”的含义和要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开红认为,合理怀疑应当有合理的根据,那些没有根据的任意猜测、怀疑或推测等不是合理怀疑。这种根据应建立在控方证据的矛盾、不充分或辩方提供的证据基础上,既包含来自于一般社会生活经验法则的合理性标准,也包含结合案件证据可以合乎事物客观规律推导出的合理性标准。从促进实务操作的角度,他建议检察环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细化对不同种类证据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应当审查的重点内容,在办案中排除证据本身可能存在的疑问。二是通过制定办案手册、证据指引等更灵活实用的方式,对证明体系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意见。三是总结办案经验,提炼对全案事实证据审查认定的过程,形成类似“几步法”之类的办案参考规则。四是结合案例具体研究以科学、常识、经验、逻辑等为基础的判断依据在办案中的运用方法,研发以证据综合审查分析为主题的精品实训课程。

  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需要进一步提升证据收集、保存、审查、运用的能力。李学军建议,从宏观层面看,改进和完善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模式可以从两方面着手:第一,从“一步走”的单一审查模式转变为“两步走”的复合审查模式。审查判断证据时应首先审查证据能力,确认证据是否有证据资格,解决证据的采纳问题;在此基础上再审查证明力,确认已获准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解决证据的采信问题。第二,从仅关注有罪证据的片面审查模式转变为兼顾无罪证据的全面审查模式。基于自身肩负的客观公正义务,检察机关理应对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一视同仁、并重审查。

  刘广三认为,在审查逮捕阶段,客观性证据审查应主要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确定现有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挖掘、发现客观性证据,形成证据组合运用体系,做好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准确定罪量刑。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有效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张相军认为,需要从源头预防、事中事后控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等方面予以加强:一是源头预防方面,探索完善看守所羁押管理机制;健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防范机制。二是事中事后监督方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内部捕诉衔接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对提讯办案和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促进看守所提讯登记和入所体检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三是提升庭审证据合法性证明的效果方面,充分利用庭前会议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对辩方在法庭上提出被告人遭到刑讯逼供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的,出庭公诉人要积极利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被告人出入看守所的身体检查记录、在场人的证言等证据,妥善应对,必要时可以提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既是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