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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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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林与零正源、林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5
摘要: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横民一初字第376号 原告刘辉林。 委托代理人胡大持,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零正源。 被告林海英。 原告刘辉林与被告零正源、林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

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横民一初字第376号

原告刘辉林。

委托代理人胡大持,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零正源。

被告林海英。

原告刘辉林与被告零正源、林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韦祖深担任记录。原告刘辉林的委托代理人胡大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零正源经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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