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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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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张京生等票据纠纷、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雁民催字第00022号 申请人: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张京生,系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涂梦兰。 申请人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受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雁民催字第00022号

申请人: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张京生,系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涂梦兰。

申请人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5年2月1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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