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杨晓霞与重庆永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合法民初字第03424号 原告杨晓霞,女,1963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委托代理人林曦,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重庆永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合法民初字第03424号

原告杨晓霞,女,1963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委托代理人林曦,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重庆永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

本院于2014年4月2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晓霞与被告重庆永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晓霞于2015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晓霞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原告杨晓霞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晓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元,由原告杨晓霞负担(已纳清)。

审判员  徐培荣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 婷

 公  告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