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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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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王某乙要求宣告魏彦丽失踪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2012)滑民一特字第218号 申请人王某甲,女,2001年3月22日生。 申请人王某乙,男,2007年2月22日生。 监护人王争利,男,1953年12月9日生,系两申请人的祖父。 监护人郭社娣,女,1954年10月9日生,系两申请人的祖母。 监护人王金录,男,1982年12月6日

(2012)滑民一特字第218号

申请人某甲,女,2001年3月22日生。

申请人王某乙,男,2007年2月22日生。

监护人王争利,男,1953年12月9日生,系两申请人的祖父。

监护人郭社娣,女,1954年10月9日生,系两申请人的祖母。

监护人王金录,男,1982年12月6日生,系两申请人的叔叔。

申请人某甲王某要求宣告魏彦丽失踪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王某甲、王某乙称,2010年1月3日申请人的父亲王金光因未安全驾驶豫JSS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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