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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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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付生诉被告田旺生、戚会堂、杨文保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0
摘要:(2012)安许民初字第115号 原告李付生,男,1964年4月19日生,汉族,农民。 被告田旺生,男,成年,汉族,农民。 被告戚会堂,男,成年,汉族,农民。 被告杨文保,男,成年,汉族,住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村。 本院受理原告李付生诉被告田旺生、戚会堂、杨

(2012)安许民初字第115号

原告李付生,男,1964年4月19日生,汉族,农民。

被告田旺生,男,成年,汉族,农民。

被告会堂,男,成年,汉族,农民。

被告杨文保,男,成年,汉族,住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村。

本院受理原告李付生诉被告田旺生、戚会堂、杨文保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10元,减半收取15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张日富

人民陪审员  赵卫军

人民陪审员  林 莉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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