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志祥诉被告李天伍、苗有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被告李天伍,男,汉族,1970年4月27日出生。 被告苗有忠,男,1968年3月12日出生,汉族。 原告王志祥诉被告李天伍、苗有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向二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被告李天伍,男,汉族,1970年4月27日出生。

被告苗有忠,男,1968年3月12日出生,汉族。

原告王志祥诉被告李天伍、苗有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向二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依法由审判员樊世凯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博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天伍、苗有忠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志祥诉称,原告经销制鞋用的毡绒,2014年,被告李天伍、苗有忠与原告有生意上往来。2015年1月25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二被告仍欠原告货款31500元,并由二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欠条,今欠到王志祥现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伍佰元正,31500元,欠款人:李天伍、苗有忠,15年1月25日”。后原告向二被告催要欠款,被告却总以资金紧张为由往后推脱,至今未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货款315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欠款之日起算至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李天伍、苗有忠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供书面答辩意见,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

根据原告陈述、举证以及庭审情况,本院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

原告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被告李天伍和苗有忠于2015年1月25日共同给原告出具的欠条原件一张,证明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后,二被告仍欠原告31500元整的事实。

证据分析与认定:由于被告李天伍、苗有忠均未出庭,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原告所举证据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故本院对原告所举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定。

本院查明事实与原告陈述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李天伍、苗有忠欠原告王志祥款31500元,有二被告共同给原告出具的欠条为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原告要求被告李天伍、苗有忠偿还原告欠款31500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二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所欠款项的利息,实为主张逾期利息损失,依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但应从起诉之日即2015年7月7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李天伍、苗有忠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志祥欠款315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起诉之日起即2015年7月7日起算至判决确定到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王志祥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8元,减半收取294元,由被告李天伍、苗有忠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本院不予强制执行。

审判员  樊世凯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郭文兴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