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天津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犯六罪 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27
摘要:天津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犯六罪 一审被判死缓
  今天,河南郑州中院公开宣判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所得及孳息。武长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经审理查明:武长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3.42亿余元;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440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1亿余元。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