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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案例研究大格局”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屠少萌 发布时间:2017-07-29
摘要:让“案例研究大格局”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案例对于推进法治、实现公正和教育公民的示范作用,要求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在刚刚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我们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全面推进司法案例工作,各级法院要将其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基础性、全局性、常态性工作来规划和部署,积极构建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工作大格局

  构建司法案例研究格局,深入推进司法案例工作意义深远。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运用案例信息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把握经济社会最新运行态势,为司法审判提供智力支持,为立法完善提供实证参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而构建统一的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机制,既可为法官审判案件提供依据和参考,又能使当事人和律师对裁判结果有合理预期,既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让“案例研究大格局”更好服务司法实践,必须要有气魄,开新局,整合多方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组建高端人才队伍,提升研究质量与水平,多出快出精品权威成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做到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在案例信息平台建设、案例课题研究、案例人才队伍组建、案例刊物编辑出版、案例文化宣传等方面把好政治关、法律关,立足中国司法实践推动解决中国司法问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技术来推进案例工作,使案例数据高效利用、开放共享,造福社会。

  让“案例研究大格局”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当前,有的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只重视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忽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指导、参考作用;有的简单理解同案同判,缺乏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中裁判规则和法治价值的整体把握……凡此种种,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司法案例研究中加以针对性的改进。我们要通过总结研究中国案例应用难题、加强案例理论研究,形成中国特色案例理论,指导案例教学与实践;我们要通过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案例应用理念与意识,提升案例运用能力;我们要通过加强裁判文书的制作,强化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增强司法案例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把司法案例中蕴含的丰富价值开发利用好,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共享司法资源和智慧,是广大法官和法学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做好新时期的司法案例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创新案例研究机制,努力构建案例研究大格局,不断开创案例应用新局面!

责任编辑:屠少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