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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贩卖毒品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2
摘要:2016年4月7日,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王世明、黄学川、李阳刚等3人批准逮捕。

2016年4月7日,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因王世明、黄学川、李阳刚等3人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且为跨地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王世明、黄学川、李阳刚等3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