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晓穗、沈阳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4
摘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晓穗、沈阳批准逮捕

2015年9月30日,铜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晓穗、沈阳批准逮捕,并于2015年11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二人涉嫌非法炒卖贵金属,以欺骗他人投资贵金属可赚钱的手段,诱骗赵云玲、尚锋等人投资80余万元炒贵金属,并且,诱骗全国不同省份的2000余名被害人向其非法搭建的互联网"南方银在线订货系统"平台入金约四亿元炒贵金属。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