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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6
摘要:近日,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肖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5月29日17时许,在成都市锦江区某地下停车场遛狗...

近日,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肖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5月29日17时许,在成都市锦江区某地下停车场遛狗,发现被害人龙某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蓝色福特嘉年华两厢轿车后排车窗未关,便将后排座位上放着一黑色琴包盗走,内装有FENDER贝斯一把(鉴定价格4356元)。2016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发现警察介入调查,将赃物藏匿于其大哥家中。2016年6月13日23时许,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大哥家查获被盗的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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