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宁都县固村镇首塅村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潘福发等3人涉贪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0
摘要: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宁都县固村镇首塅村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潘福发、原会计潘煌林、原出纳兼计生专干潘亮明贪污一案...

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宁都县固村镇首塅村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潘福发、原会计潘煌林、原出纳兼计生专干潘亮明贪污一案经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潘福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潘煌林、潘亮明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