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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赖某某等三人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4
摘要:日前,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赖某某、吴某某、朱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顺利判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得到判决支持...

日前,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赖某某、吴某某、朱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顺利判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得到判决支持。

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为:2015年12月4日,被告人赖某某、吴某某、朱某某经合谋,到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红馆商务酒店,由赖出资、吴提供身份证、朱办理手续共同开房,后在该酒店8430房内,容留赖某娇等三人在该处吸食毒品。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