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商水县中医院一职工挪用公款被依法审查起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6
摘要: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刘秀梅在担任商水县中医院农合代办处报补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98822.85元归个人使用。案件事...

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刘秀梅在担任商水县中医院农合代办处报补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98822.85元归个人使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院公诉局依法审查起诉,被告人刘秀梅被商水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