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面包被偷与老虎之死_学法的饭饭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雪熊窝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3
摘要:老虎又吃人了,网上的舆论还是一边倒的,“不作不死”四字就可概括,有网友还为老虎设立了“灵堂”,为这只即使被圈养也未丧失野性的老虎点赞、默哀,可惜于它被一个不受规矩的逃票者给坑了。 根据披露的信息,死者是给自己的女人、孩子买票后,跟随朋友一

老虎又吃人了,网上的舆论还是一边倒的,“不作不死”四字就可概括,有网友还为老虎设立了“灵堂”,为这只即使被圈养也未丧失野性的老虎点赞、默哀,可惜于它被一个不受规矩的逃票者给坑了。

根据披露的信息,死者是给自己的女人、孩子买票后,跟随朋友一起逃票的,并且,在被老虎盯上后原本也能逃跑,却偏偏又舍不得自己的手机,据说还是“红米”,返身捡手机时,终落入了虎口。而老虎最终是被前来解救的警察开枪击毙的,在此之前,动物园确实也尽了自己在当时所能尽的救助。关于事件的法律分析,可参见杨立新教授的文章,笔者完全赞同,不再赘言。

好多评论说,没钱可以不去动物园,动物园也不是生活必需品,你没钱去什么去,何况动物园原本就亏损,养各种动物也需要成本,怎么能逃票,还连累一只老虎被杀,虽然死者为尊,可真是no zuo no die,就差直接用“活该”二字了。我相信,如果死者没有孩子,他应该没兴趣带着自己的妞去臭烘烘且贵得要命的动物园去。对两个成年人,去不去动物园实在无所谓,可对于一个还不大的孩子,尤其又是在过年的时候,去不去动物园,真的就无所谓吗?天知道孩子求了大人多少次!想起了《泰囧》里的徐朗,貌似他也是爽约了无数次而始终未能带女儿去海洋公园,也差点成为离婚罪过之一。好在,无论是电影里的徐朗,还是现实中的徐峥,都有足够的钱带着自己的孩子、女人,去全世界的海洋公园玩几圈。可死者没有。能省一百就是一百吧。自己丢面子、被公园里巡视人员骂无所谓,给媳妇、孩子买了票,别让他们挨骂就好,省下的钱,还能在动物园里给孩子买点吃的,买个小纪念品啥的,毕竟动物园里花钱的地方还多了去!可惜,丢了性命!

有网友说,死者家属说自己这么穷,那么穷的,还不就是想“多讹”动物园点钱吗,一家子钻钱眼里了!没错,就是为钱!一个为了省下一二百都甘愿冒着被骂、被抓甚至被吃的风险的家庭,这条命在他们眼中,值多少钱?他连一个“红米”都舍不得!

想起了为了挨饿孩子去偷面包的小偷,结果被关了19年。可那面包也是面包店主亲手做的呀,是店主花着自己的钱,出着自己的力,结果却被可恶的贼给偷了!难道小偷不该被惩罚吗?!何况,小偷还打碎了店家的橱窗!难道店主凭着自己的手艺做面包,就活该被偷吗?!你没钱买,可以去沿街乞讨啊!怎么着还不能乞讨来一块面包?!何况,一个做面包能赚几个钱?店主也赔钱呀!再说,你个大老爷们有手有脚,难道不能干点苦力活赚个面包?还是你自己懒惰!19年是多了点,可那不是你自己逃狱多次,旧罪、新罪一起判的结果嘛!

今天,只不过是满足了基本温饱的孩子不再渴望面包,而渴望去看看向往已久的动物园,偷不了老虎的男主角没有打碎围墙,而是选择了逃票,“天性未泯”的老虎没有折磨男主角19年,而是选择了一口吃掉。我相信,如果重新来过,逃票的主人公宁愿被关上19年!只是当年他偷了面包,被人报道了出来,尚且被同情,如今逃了张票,丢了性命,竟然都无法博得几滴眼泪,反而成了不受规矩就要承担责任的反面典型。我不知道,哪一个更悲哀。

逃票自然不对,可你让他补票就好了,逃票的人多抓住不,你多验票几次也能减少点,充其量是合同问题,显然“罪不至死”。可动物园明知网上流传着逃票攻略,明知逃票的人还不少,明知从此面墙翻越就会进入老虎活动区域,却仍然把老虎活动区域保留为“半岛”形状,而没有多再多花点钱,将其改造为繁体“”字行的环岛,难道就真没有过错?让逃票者翻墙进来也无法进入到豺狼虎豹的活动区,先让他逃票后安全的进来,再想办法抓他补票,就真的不可以吗?其背后的心态,难道真的没有一丝“让你翻墙逃票,进来老虎伺候,死了活该”的心态?恐怕,是把老虎当成了看家护院的藏獒,指望老虎来省下这片围墙的改造费用,用“虎啸”来恫吓一下逃票者吧。连司法考试都考过,为了不让别人偷窃而安装电网导致小偷被电死,须承担刑事责任,动物园的防范措施与此何异?

我们的GDP已经全球第二了,不知我们景区的门票价格,全球第几?有评论说,“这个案件能够警醒这样不守规矩的人”。也对,当年偷面包的贼,估计也警醒了不少违法的人吧。

我们的教育产业化,我们的医疗产业化,我们的动物园也产业化。我们已经习惯用市场交易规则来评判一切,用是否盈利来确定各种行业的成功与失败,用故意、过错、比例原则来衡量身边的事儿与人,衡量是活该还是倒霉,一切凭借着严谨的法律教义去推理。甚至连婚姻,也随着限购、征税、包烧费报销等等各种经济规则,时而假离,时儿假结。一切,都只为了省点钱、赚点钱,因为,我们真的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生不起二娃,甚至死不起。我们把社会的各种无序混乱,怪罪于每一个在小事儿上都不守规矩的人,埋怨是他们破坏了社会文明秩序,就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让我们的社会无法走向文明。过马路如此,逃票也如此。恐怕也只有他们,才更容易被发现,更容易被怪罪,更无法为他们自己代言。

恶小毋为,可到底什么是恶?一个辛苦工作了一年却仍然囊中羞涩的父亲,苦于没有足够的钱带着妻儿在过年的时候轻松地逛逛贵得离谱的动物园,不得不逃票,到底是谁的恶?不要告诉我130的门票不贵,谁知道里面看看熊猫、看看海豚要不要再花钱,谁知道园里的矿泉水是3元1瓶还是5元1瓶,里面的烤肠是5元1根还是10元1根,您去过,可我没去过,我也去不起第二次!我宁愿被人骂不守规矩,也甘愿省下这130元,给我妻儿再买点什么,我也不相信,这个社会的秩序真的是被我这个逃票的人败坏。我无力反驳你们,可我甘愿做替罪羊,只为省下这130元,在虎口捡回我就值几百元的“红米”手机!这是我家的钱,不是你们键盘侠的!

我们的网络,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人心,真要变得这么理性,容不下几个逃票的人吗?我看不出逃票者被老虎吃了,真的能警醒到哪些不守规矩的人,恐怕真正破坏社会规矩的人,只会嘲笑地说,活该,穷得连张门票都买不起!

    徐霞客、李时珍要活在当代,他们什么也写不出来,穷酸书生,买得起几张门票?

责任编辑:雪熊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