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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取消13个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 将继续推进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新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指出,在新修改的刑法中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为进一步减少死刑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赵大程指出,中国政府、中国司法界对限制死刑
  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新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指出,在新修改的刑法中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为进一步减少死刑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赵大程指出,中国政府、中国司法界对限制死刑问题是非常重视的。中国历来在这个问题上是坚持少用、慎用。在新修改的刑法中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为进一步减少死刑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法治的进步,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社会稳定的不断加强,这些方面还会继续往前推进。

  司法部:不可能出现社区矫正成为另外一种劳教

  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新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社区矫正和劳动教养两个制度是不能混同的,更不可能出现社区矫正成为另外一种劳教。

  在回答媒体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问题时,赵大程指出,社区矫正和劳动教养区别点很清楚。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运用的程序、执行的方式,都和劳动教养有着不同。

  赵大程介绍,社区矫正依据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它所适用的范围、对象,是法律判决管制的、宣告缓刑的、假释的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而劳教是有违法行为,但是又不构成犯罪的,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的措施,所以是有区别的。

  赵大程进一步指出,再有管理方式是不同的,社区矫正是把矫正对象放到家庭,放到其熟悉的社会环境中,然后进行思想教育、生活帮扶,这样让其能够感受到专门工作的力量对他的教育和家庭社会对他的感化教育。

  赵大程指出,而劳动教养相对来讲是把违法但没有构成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所以他们的区别点是非常明显的,两个制度是不能混同的,更不可能出现社区矫正成为另外一种劳教。

  司法部:进一步完善罪犯假释保外就医等狱务公开

  中新网11月29日电 国新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狱务公开包括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比如罪犯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向罪犯和他的家属公开。

  赵大程称,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是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的任务。所谓的狱务公开就是要把监狱的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向罪犯和社会公开。狱务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

  赵大程说,司法部经过研究认为,实行狱务公开,这非常有利于加强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建设,有利于规范监狱干警的执法行为。同时,也让罪犯能够安心、稳定地在监狱当中服刑。

  赵大程介绍,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就正式实行了狱务公开制度。所谓的狱务公开,也就是两个内容的公开和两个方面的公开。

  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事关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比如罪犯进到监狱里的权利义务,考核、奖惩,以及和罪犯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这些需要的条件、程序,实行这些考核的结果,要进行公开。

  二是监狱管理工作。监狱怎么样进行管理工作,怎么样进行教育,怎么样安排罪犯的生活、劳动等等,这些都要公开。

  赵大程接着指出,两个方面的公开,就是要把这些公开的内容向罪犯进行公开,同时要向罪犯的家属和社会公开。中国实行了接近二十年,这种工作效益非常显著,大大提高了监狱严格文明执法的程度,稳定了罪犯的情绪,也促进了罪犯能够认真改造。

  赵大程表示,按照三中全会推进司法公开,毫无疑问要继续推行狱务公开。下一步工作重点就是两点,一是围绕着监狱执法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向罪犯和他的家属公开,也就是说广而公开。

  二是公开的方式要调整,要改进。从最初的只是张榜、上墙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落后的手段,要向更多的现代化的、信息化的手段去使用,能够使公开的方式更加便于大家去了解,便于大家去监督。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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