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将提高至300万元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下午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此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已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二百万元,法律委员会此次建议,将上限由二百万元提高为三百万元,不设下限。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下午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此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已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二百万元,法律委员会此次建议,将上限由二百万元提高为三百万元,不设下限。(记者马闯 沈静文)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商标审查时限将作出调整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下午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草案中,商标审查的基本时限由六个月或九个月调整为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的时限,相应由六个月或九个月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记者马闯 沈静文)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