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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实施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6
摘要:未申请未通过审核乳企将停产 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下称新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总局马上要开始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工作安排。明确指出,201
  未申请未通过审核乳企将停产

  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下称新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总局马上要开始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工作安排。明确指出,201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并及时公布通过审查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产品名录。这期间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后,企业没有提出申请的要进行停产,没有通过审核的也要停止生产。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发布会上称:这次新细则的出台,起码是食品生产企业当中最严格的许可标准,提出按照药品企业的许可条件,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实施许可,体现了国务院、党中央提出来的要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在起点上、门槛上、企业资格上采取了最严格的措施。他归纳新细则的特点为,一是要求更高。新细则有针对性地提升了生产许可门槛,对奶源管理、原辅料进厂、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以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自主研发和产品追溯等重要方面,都作了更加详细、更加严格的规定。 二是措施更细。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了分类研究,对可能预见的情况和问题都作了具体分析,加大共性与个性问题的综合研究,并逐一细化为许可审查措施,便于执行落实。 三是标准更严。充分借鉴了发达国家做法和药品监管经验,设定了一些更加严格的审查项目和许可条件。比如:在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的基础上提出全面实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实行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报告,生产0—6月龄的婴儿配方乳粉,应使用灰分小于1.5%的乳清粉,或者使用灰分小于等于5.5%的乳清蛋白粉,等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说,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总体是5月31日要全部完成审查工作,有三种情况:一是5月31日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要进行换证审查。二是对于5月31日没有到期的,按照新细则进行再审核。三是对于这期间新建的企业,也要按照细则进行审核。这期间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后,没有提出申请的要进行停产,没有通过审核的也要停止生产。据悉,对于转产的乳企,国家会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