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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职业中专组织学生“工学结合”引争议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日报 澧县职业中专组织学生“工学结合”引争议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学生家长投诉称,湖南省澧县职业中专学校以工学结合为名,强行组织数千学生外出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2至13个小时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家长的投诉和
法制日报


澧县职业中专组织学生“工学结合”引争议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学生家长投诉称,湖南省澧县职业中专学校以工学结合为名,强行组织数千学生外出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2至13个小时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家长的投诉和学校的说法之间有一定出入,但确实有上千名一年级新生和部分不满16岁的学生外出工学结合,且存在工时过长、工作条件艰苦等问题。

  学校被指组织学生务工

  “我们的孩子在学校读书,却被学校以‘工学结合’的名义强行组织去打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2至13个小时以上,每个月只有300元工资。”近日,有澧县职业中专学生的家长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该校动员中专一、二年级学生2000多人,从2011年5月15日开始,进行为期3个月的“工学结合”。这些学生分别被安排在上海、苏州、宁波、福州等地方的电子厂。

  家长董桂清(化名)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去年中考失利,在孩子初中班主任的劝说下,到澧县职业中专上学。今年5月,孩子回来说学校要求参加“工学结合”,采取自愿原则,可以不去,但是不参加的学生算没有完成学业,不能获得毕业证,不能参加高考。

  董桂清说,当时考虑到孩子还不到16岁,就问学校能不能不参加“工学结合”。学校的答复是,厂里不查证件,工厂所在地有关部门检查时,可以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家长易成(化名)告诉记者,这些学生到岗后,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2至13个小时以上。因为超负荷工作,很多孩子的手脚都出现大面积浮肿。另外,学校按每名学生200元的价格向企业索要人头费,这实际上和工厂招工一样,介绍人可以拿到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介绍费。

  对于学校所说的“工学结合”,一名家长认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工厂不太可能会安排这种短期打工的学生进行技能培训,学生留在工厂很难学到专业知识或者专业技能。

  校方称系学生自愿参加

  对于家长反映的情况,记者致电澧县职业中专办公室联系采访。该校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出现这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家长不理解“工学结合”,学生又怕吃苦。这名办公室主任指定该校的邓业军老师向记者介绍具体细节。

  邓业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澧县职中确实存在一年级学生外出实习的情况。实习学生中也确实有少数不满16周岁的学生,但他们都是自愿参加的。而且,实习学生中有近400人是由家长自行安排实习单位。

  在记者问及既然学生是自愿参加,为什么会有家长投诉时,邓业军说,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这可能是个别学生娇生惯养,怕吃苦。

  邓业军表示,目前,澧县教育局要求学校缩短实习时间,在6月30日前结束实习。而且,外出实习的只有1717人,并没有投诉所说的2000人之多。

  随后,邓业军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学校的书面回复。回复称,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业“工学结合”的目的不是纯粹的打工,而是组织学生到企业体验生产生活。这不仅能让学生培养劳动观念,也能得到劳动回报,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

  回复称,学校确实代领、代管了学生的务工收入,但不会从中收取一分管理费。不同学生每天参与生产的时间在8至10.5个小时之间,不适应的学生可随时返校。家长们怀疑老师及学校领导收了企业人头费与回扣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对于家长投诉称的“不参加‘工学结合’,不予发毕业证”的说法,回复称,学校从未有任何文件或口头规定“不进行‘工学结合’,不发毕业证”。

  邓业军对此补充说,学校不会这样做的,但这其中也不排除有个别班主任希望学生参加“工学结合”的愿望过于强烈而说出这种话的可能。

  “本次兰江职中(即澧县职业中专——记者注)组织大规模的‘工学结合’实训活动,虽说有文件要求,但没有法规依据;虽说是第一次,但不应该不顾全家长的感受;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急功近利。为此,教育局已责成该校放暑假前将高一学生全部返回(7月4日已全部返回),并要吸取教训,今后组织这样大规模的活动必须报教育局审批。”7月6日,澧县教育局和澧县县长热线联合发出了一份情况说明。

  律师称实习不能践踏法规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了一些打着“勤工俭学”、“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旗号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事件。针对这种情形,教育部曾于2007年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需要组织学生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试点等形式的实习活动,但要严格遵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更不得在新生报到前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劳动。

  “在如今就业压力相对较大的社会背景下,教育实习可能存在一些现实的困境。但是,学校绝不能因此而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不能就此践踏现行的各项法规。”湖南省长沙市律师陈平凡说,“实际上,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就能有效减少乃至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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