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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教育局长知情权也成问题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南方都市报 原来教育局长知情权也成问题 都说市民的知情权没有保障,原来政府官员的知情权也成问题。 5月3日下午,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做客广州电视台《行风大家谈》节目,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择校费向局长追问,华局长说:“我讲句心里话确实不知道,不是我
南方都市报


原来教育局长知情权也成问题

  都说市民的知情权没有保障,原来政府官员的知情权也成问题。

  5月3日下午,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做客广州电视台《行风大家谈》节目,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择校费向局长追问,华局长说:“我讲句心里话确实不知道,不是我想知道就能知道……我们真的不知道。”不仅华局长不知道,连教育局具体负责的处室也不知道。

  官员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敢打包票自己无所不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哪怕华局长在节目中没有给出其他任何有意义的答案,这种坦诚回答的风格,也有助于市民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有助于缓解官民矛盾。这大概就是《行风大家谈》节目的价值所在。

  我不觉得华局长在故意隐瞒,因为择校费是历史遗留问题,未来也看不到终结的前景,其收入多寡跟某一届局长任期关系不大,不存在隐瞒的动机。但是接下来我倒替教育局担忧,不知情怎么尽责管理呢?蒙着眼睛开车可比醉酒驾驶还危险,教育事业关系到无数孩子一辈子的命运。

  华同旭表示教育局无法对民校的收费标准作统一规定。教育局固然不能定价,但这不等于教育局没有调查总体收费情况的责任。家长交给学校的择校费,学校交给教育局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管理费,关系到学校的性质:营利或者不营利。《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学校不得营利,这项规定合理不合理另议,但它是有效的法律。教育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竟然对收费情况不甚了了,依法行政便无从谈起。不能因为民办学校交的管理费给了财政,就当成非营利,否则国有企业全是非营利机构了。

  华局长在问答中透露一个情况,校方收费一半留下来作为建设费用,另外一半上缴财政统筹安排,教育局没有统筹权,所以也不清楚经费来龙去脉。这等于承认,民办教育对于政府来说是营利项目。家长缴纳高额择校费是为了让孩子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政府却对学费征重税,税率高达50%。一方面法律限定民办学校不能营利,另一方面财政将民办学校当成自家的营利项目,教育主管部门竟然安之若素,顶多撒一撒娇。

  作为教育行业的监管人,华局长应当从知情权落手,在经费安排上据理力争,理顺行业利益分配机制。否则,教育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不要以为社会重视教育,教育局就可以高枕无忧。纺织、电子、机械……中国改革开放后,每裁撤一个行业主管,该行业就获得迅猛发展。如果教育局只是起到协助拦路设卡的作用,存在价值当然大打折扣,华局长应当有危机感,不要再懵懵懂懂过日子了。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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