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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案件进展,彰显司法自信

来源: 光明网 作者:柯榜凯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7
摘要:从11月25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在网上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控告人公开案件受理情况。(11月26日东方网) 根据上海公安局的说法,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案件都可以按被害人或控告人意愿选择是否公开,选择公开后,系统可以通

从11月25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在网上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控告人公开案件受理情况。(11月26日东方网)

根据上海公安局的说法,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案件都可以按被害人或控告人意愿选择是否公开,选择公开后,系统可以通过你的报案电话,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发短信给被害人和控告人,然后凭短信所收到的查询码,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可以在阳光警务板块查询案件的侦破处理过程。除实时查询案件进展外,市民还可在网上阳光警察大厅对案件办理做满意度评价,或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或质疑。

在现代法治文明中,司法文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如有论者所言,司法文明的水平高低反映了特定社会法律文化和法律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它是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司法领域中的表现。

司法文明看似抽象缥缈,但在司法实践中,则落脚于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海市公安局在网上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控告人公开案件受理情况,便是司法文明的具体形式。

之所以称其为文明,首先来说,它体现了司法过程中的官民互动。司法从来都不死一个封闭的过程,也并非意味着国家暴力机器的冷冰冰,从根本上说,它仍然是公共管理服务的供给。司法与公众之间,应该是可以产生互动的。

对民众来说,通过公开的查询以及反馈,践行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体现出公民的担当,而对司法机关来说,则是在互动中,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正如上海公安相关负责人所言,此举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公开公安机关职权范围、执法依据、执法标准以及执法过程和结果等警务信息,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其次,这种形式的公开,它还体现出司法过程中的效能追求。从“让我公开”到“我要公开”,这样的转变,除了在公安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信任渠道外,还能够减少信息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更重要的是,能够由此催生出积极、高效的司法服务。也正如当地公安负责人所言,对案件办理不满意可以给差评,这其实是对上海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形成倒逼。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充满诚意地公开,其实也是司法自信的姿态表达,让社会公众能以看得见、能感受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司法文明的进程。这本身就是建立在当地司法建设日臻完善的基础之上,以及以公开促文明的司法自信上。

责任编辑:柯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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