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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罚息“利滚利” 律师状告青岛中信银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环球网青岛频道 青岛中信银行 环球网青岛频道7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振) 刷信卡消费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刷信用卡消费逾期还款,银行方面都会收取滞纳金、复利计息……这些都是市民眼中的常识。然而就是这些常识,在身为律师的王先生看来却存在诸多问题。由于
环球网青岛频道


青岛中信银行

 

  环球网青岛频道7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振) 刷信卡消费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刷信用卡消费逾期还款,银行方面都会收取滞纳金、复利计息……这些都是市民眼中的常识。然而就是这些常识,在身为律师的王先生看来却存在诸多问题。由于中信银行“利滚利”的复利计息方式,王先生持有的一张中信银行白金信用卡多还款1.8万余元,王先生为此将中信银行告上法庭,认为该行收取复利是违法无效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比账单发现银行收取复利

  家住青岛李沧区的王先生是一名律师,2007年春天,他在中信银行青岛李沧支行办理了一张普通的信用卡,每次用这张信用卡消费后都及时偿还欠款。因个人信用良好,2008年2月份中信银行给王先生打电话,表示王先生可将普通信用卡更换为透支额度更高的白金卡,王先生表示同意。就这样,王先生拥有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2000元的白金卡。

  之后,王先生通过这张白金信用卡取现和刷卡消费多次,并按月到中信银行李沧支行的营业厅和ATM机,根据银行的要求偿还欠款。2011年9月9日,在偿还完欠款后,王先生申请将这张白金信用卡注销。同时提出了希望查每月对账单的要求。

  “起初,中信银行一直拒绝帮我打印对账详单。”王先生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虽多次与中信银行总部交涉,但银行方面始终不同意打印详单。无奈之下,身为律师的王先生,以打算走司法途径向银行施压,中信银行才最终被迫同意了提供详对账单。

  在拿到这份补寄来的还款详单后,王先生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在为银行单方面规定、与法律不符的霸王条款埋单。

  “中信银行在每次收款中,不仅复利计息,剥夺了我本人消费免息期待遇;而且还为了多收利息,不顾实际取现和消费的顺序,将取现款放在最后的顺序进行还款,更将滞纳金手续费也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为此,王先生与做会计工作的朋友进行了仔细计算,发现银行的确是按照“利滚利”复利计息,前后共计多收取利息14033.88元、手续费941元和滞纳金3854.68元,三项共计18829.56元。

  王先生认为,尽管《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最高法院的批复作为司法解释,效力要高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收取复利行为也应当确认违法无效”。

  索赔遭拒 律师状告中信银行

  事实上,除对中信银行利息费用有异议外,王先生认为中信银行作为与自己法律地位平等的商业银行,收取行政法意义上的滞纳金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也应当退还。

  王先生说,“滞纳金”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滞纳金的收取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而滞纳金设立的法定性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个人和其他团体均无权私自设立。银行作为一个经营性质的组织,跟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当持卡人透支,银行与持卡人之间产生的只是借贷关系,因此银行无权收取滞纳金。

  王先生曾与中信银行协商要求退还上述利息费用滞纳金,但都遭到拒绝。为此,2012年3月25日,身为律师的王先生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青岛李沧支行告上了法庭。2012年5月29日,该案在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庭。经过庭审,该案没有当庭宣判。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

  作为一名律师,王先生说,打这场官司不仅是为自己维权,更是为广大的持卡人维权,也期待着中国人民银行废除与上位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银行业不合法规章。

  中信银行:按照国家规定收费

  7月4日,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上了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李经理,李经理告诉记者,“现在要等法院的开庭结果,在判决结果没下来之前,不方便发表任何看法”。

  记者又询问中信银行收取复利、滞纳金等是否合乎规定,李经理说,“这些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来做的,但最终还需要等法院的宣判结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