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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兴煤矿“11·21”特大事故责任人名单公布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黑龙江新兴煤矿“11·21”特大事故责任人名单公布 近日,国务院对黑龙江省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40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其中,12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28名事故责任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黑龙江新兴煤矿“11·21”特大事故责任人名单公布


    近日,国务院对黑龙江省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40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其中,12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28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一、移送司法机关共12人

    1.王守安,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副区长,负责该区安全管理工作。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2.张立君,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区长,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3.刘宗团,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负责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4.董钦奎, 新兴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矿技术管理工作。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5.谢荣仁, 新兴煤矿副矿长,负责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6.岳超胜,新兴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7.唐岱昌,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驻新兴煤矿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新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2010年6月23日,被提起公诉。

    8.王忠文,鹤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鹤矿集团党委副书记。2010年5月9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9.常申禹,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监控中心值机员,借调到新兴煤矿,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报警记录。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6月28日,被提起公诉。

    10.冯嘉威,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监察四室主任科员,负责对包括新兴煤矿在内的相关煤矿安全监察工作。2010年5月6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6月25日,被提起公诉。

    11.李岩,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5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6月27日,被提起公诉。

    12.苏晓波,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0年5月6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二、给予党纪、行政处分28人

    1.朱宗斗,新兴煤矿通风区副区长。解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2.郑继刚,新兴煤矿通风区区长。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3.李玉文,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开拓室主任。解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4.张延, 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解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5.赵晓鹤,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副区长。解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6.蔡勇, 新兴煤矿副总工程师。解聘其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7.唐华贵,新兴煤矿副总工程师。解聘职务,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8.关金明,新兴煤矿党委常委、副矿长,分管矿开拓系统生产安全工作。行政撤职,并处撤销党内职务。

    9.许正东,新兴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行政撤职,并处撤销党内职务。

    10.孟庆江,鹤岗分公司开拓技术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开拓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1.涂忠惠,鹤岗分公司开拓技术部部长。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2.谭永福,鹤岗分公司通风技术部部长。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3.刁万庆,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采煤掘进安监处副主任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煤矿落实防止矿井灾害有关安全措施。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4.范吉义,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副部长,负责公司“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的井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5.严如令,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部长,鹤矿集团党委常委,负责鹤岗分公司技术全面工作。行政撤职,并处撤销党内职务。

    16.李洪彦,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鹤矿集团党委常委,负责鹤岗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行政撤职,并处撤销党内职务。

    17.黄元明,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鹤矿集团党委常委,负责鹤岗分公司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18.史啟祥,鹤岗分公司党委书记、鹤矿集团党委书记,主持鹤岗分公司和鹤矿集团党委全面工作。撤销党内职务。

    19.阎信,龙煤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负责安全生产和调度等工作。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20.范兴玉,龙煤股份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负责“一通三防”和采掘部署等工作。行政降级,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21.徐维新,龙煤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撤职,并处党内严重警告。

    22.陈启文,龙煤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地质测量、“一通三防”等工作。行政记大过。

    23.赵庆福,龙煤控股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龙煤股份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主持龙煤股份公司经理层全面工作。行政撤职,并处撤销党内职务。

    24.高崇,龙煤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龙煤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主持龙煤控股集团、龙煤股份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全面工作。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并处其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

    25.王忠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生产技术处负责人。行政记大过。

    26.张维正,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人,协助局长分管安监一处、安监二处、生产技术处等工作。行政记大过。

    27.王权,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记过。

    28.刘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处长,负责国有煤矿监察等工作。行政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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