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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今开庭 是否蓄意违规成焦点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4-03
摘要: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沉默半年后,去年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突然起诉证监会,将焦点目光带回到了这场被定性为内幕交易的案件争议中。今天上午(3日),本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首次开庭审理。 在开庭后,原告方首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沉默半年后,去年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突然起诉证监会,将焦点目光带回到了这场被定性为内幕交易的案件争议中。今天上午(3日),本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首次开庭审理。

  在开庭后,原告方首先就证监会的处罚提出了诉讼理由,第一,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被告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第二,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已处于公开状态,不符合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第三,光大证券没有利用错单交易信息从事证券或者期货交易活动。第四,原告并非本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而作为被告方,证监会的代理人表示,光大证券因程序错误导致的相关操作,对沪深300指数,180ETF、50ETF和股指期货合约价格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这一信息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未公布状态,满足内幕信息重大性和未公开性的构成要件。而事发当天,所谓乌龙指仅仅是市场的诸多传闻之一,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与大智慧记者通话时还否认了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不能认为内幕信息已公开。

  证监会方面表示,全部事实都有相关说明、询问笔录、公告、会议纪要、相关鉴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计算的相关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他们此前也向法庭提供了这些相关的资料,比如对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大智慧相关记者等的询问笔录、光大证券成员分工、入职文件、当时的视频录像等等,一共有六组证据。

  不过,原告杨剑波方面认为其中的很多证据并不能证明当时光大证券进行了内幕交易。原告方也提供了五组证据,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提供了两个证人证言,陈和肖,用以证明事发后光大立即进行了汇报,相关监管部门也立即进行了调查,交易操作是在监管部门知晓的情况下完成的。不过,证人并没有出庭,所以相关证据是不是有力,可能还需要后续再观察。目前庭审还在就四个争议的焦点在进行激烈的辩论。 (记者 柴华)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