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中石化可以不宵与顾吗? 中石化:你能忍心么? 十年前,刚过而立之年的我风华正茂、壮怀激烈。那是2001年4月的一天傍晚,我在中石化山东石油公司菏泽(曹县)分公司某加油站值夜班,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将朝气蓬勃的我转眼之间打倒变成了人事不醒的植物人,颅底骨折、脑干出血生命垂危,抢救需高额的医疗费用。当时中石化重组上市,山东石油公司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县公司无权拿出钱来,我的家人只好东借西凑筹集资金挽救我的生命。在菏泽市立医院昏迷了100天,我的父亲和兄弟在医院苦苦支撑了七个月,求亲告友已经是债台高筑了。苏醒后的我康复的路还很长,医疗费哪儿凑去?那时公司并没有实行工伤保险,要想尽快拿到钱只有和石油公司一次性了断。山东石油公司只批准报销在菏泽市立医院抢救时的费用八万余元,计发20年的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15万。可我们仅医疗费都已花了26万5千余元而且还在住院治疗。我们已经是走投无路了,为了抓紧时间给我继续治疗被逼无奈我们也只好这样办了。父亲含泪签了字,又变卖了家里的一处房产,带着还不清醒的我辗转北京、济南、菏泽各大医院求医问药。至今十年了,我还是头脑不很清醒,吃喝拉撒需人侍候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我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在公司上班时惨遭横祸,致成终生残疾。家庭为给我看病负债累累,妻子离我而去,撇下十几岁的孩子在上学,我又分文收入没有。年过古稀的老父亲不仅白天黑夜的侍候 我,还要养活我和儿子。中石化国有大型企业,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表率作用。难道一纸协议就将因在企业上班而受伤的职工推出去而不闻不问吗?法律条文以外的良知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哪儿去了?我没有生活来源,孩子面临失学的危险,你能忍心吗?我是中石化山东石油公司菏泽(曹县)分公司因工受伤而当时公司没钱给治疗被逼无奈而退出的职工,我叫马烈坤,住在山东菏泽市曹县东关渔市街一号,联系电话05303223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