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工作室微博截图 中新网12月24日电 今日上午,歌手汪峰因名誉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笔名“卓伟”)、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的两起名誉权诉讼,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法院未认定名誉侵权,一审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日下午,汪峰工作室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将继续上诉,“相信法律的公正!我方将继续上诉!多余的不聊,继续告!祝大家圣诞快乐”。 2015年4月20日,韩炳江在其新浪微博发布的题为“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评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汪峰认为“赌坛先锋”是对其侮辱诽谤,名誉受损。 此后,汪峰提起诉讼,分别将被誉“内地第一狗仔”的娱乐记者韩炳江(笔名“卓伟”)和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新浪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共计40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