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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医保卡变身购物卡 可购买日用品或套现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医保卡中的钱本是医疗保险费,是生病时花的,但有人却用来购买日用品甚至套现。 出现这种情况,与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过多有关。截至2012年底,平均每个医保账户积累超过1000元,这些钱人们一般理解为自己的钱,如何处理由自己决定。 有专家
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医保卡中的钱本是医疗保险费,是生病时花的,但有人却用来购买日用品甚至套现。

  出现这种情况,与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过多有关。截至2012年底,平均每个医保账户积累超过1000元,这些钱人们一般理解为自己的钱,如何处理由自己决定。

  有专家认为,个人账户并不具备风险分担作用,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浪费了保费资源,应该加以改革。

  最近,媒体报道甘肃、陕西、江苏、重庆、河南等一些省市有些医保定点药店,可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等物品。医保卡购物、买保健品,甚至套现的一些报道,这几年屡见不鲜。各地有关部门也打击了不少套现案件。为何此类现象屡禁不绝?除了监管难,是否还有别的原因?

  医保卡购物“经久不衰”

  “医保卡不只是用来购物,也有许多情况是购药,然后倒卖,这不是一个新现象新问题,这个问题与医保制度的年龄一样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保所所长李珍长期关注医保体系建设。

  据她了解,不只是持有人通过不当手段利用医保卡获利,还有人利用他们的医保卡从事套利活动,形成一个利益链条。比如某人医保卡内有1000元,希望以现金形式提取出来,于是他买1000元的药品,将药品卖给专门从事倒卖药品的“黄牛”变现,“黄牛”将药品卖给需求方,形成所谓的利益链条。甚至还有人将医保卡租给他人,让他人利用。

  据报道,去年8月,江苏省无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收医保卡后套现获利的案件提起公诉,在这起案件中,兄弟两人收医保卡后套取药品贩卖,20天非法牟利20余万元。今年初,广西南宁市人社局联合市公安、工商、药监、城管、卫生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市区内黑中介收取医保卡套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医保卡套现”的“经营者”公然在大街上“招揽生意”。

  每人卡中“沉淀”千元

  医保卡套现问题与卡内个人账户余额过多有关。

  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个人账户的资金包括职工个人每个月的缴费和企业的缴费,约为职工工资的4%。如果不看病的话,一年的积累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

  退休职工不用缴费,从各地的政策看,从社会统筹划入老年人个人账户的资金会大于这个数,数量可观。

  《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个人账户积累2697亿元,除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486万人,平均每个账户积累超过1000元。

  “这笔资金本来是医疗保险费,是生病时花的,但许多人常常一年两年也不生病,所以这笔钱就沉淀下来了。这笔钱本来就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即使是企业缴纳的部分,那也是职工本人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人们一般理解为‘这是我自己的钱’,所以想花掉它就不奇怪。”李珍说,制度的早期,一些地方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关系是“直通式”,即只有当个人账户的钱花完了,才能花社会统筹的钱,因此鼓励参保人花个人账户的钱。

  李珍认为,杜绝医保卡套现行为,要监督数以亿计的参保人和数以万计的药店和医院,是一件比较难的事。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认为,医保卡套现需要综合治理:一是强化医保监管的作用,“骗保”现象的多寡及其治理成效应当成为考核医保监管机构政绩的核心指标;二是严格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质管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及时取消违规机构的定点资格;三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参保人医保卡中的信息应当成为检验定点机构与参保人诚信的基本依据,对一些“骗保”行为是可能通过技术监控避免的,这方面台湾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四是应当改变司法不介入的软弱现象,确立相应的司法制约措施。

  能否取消个人账户

  鉴于个人账户没有进行风险分担,一些专家认为应该对个人账户进行改革。

  李珍说:“个人账户不是一个风险分担机制,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浪费了保费资源。”

  为了将这部分资金使用起来,近年来各地做了一些尝试。

  比如,北京给参保人发一张银行卡,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其中,医保资金事实上变成了即期收入。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份一些地市探索将个人账户改造成家庭账户,扩大受益面,有些地市探索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等。

  “据我所知,没有哪一个国家在社会医疗保险中实施个人账户制度。我国在社会保险中捆绑个人账户制度,多少是受了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影响。”李珍说。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是一个强制性的个人储蓄账户,通过雇主和雇员双方共同缴费积累储蓄为参保人提供一揽子保障,包括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投资资产、家庭财产保险等等,它有三个子账户,其中一个是养老账户,一个是医疗账户,一个是普通账户。

  与中国相同的是,新加坡参保人也是将工资的8%左右划入医疗子账户,在政府规定的情况下本人可以动用账户上的资金,本人也可以用医疗账户上的部分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但医疗账户本身不是保险制度。总体来说,新加坡医疗个人账户提供的保障是不足的,但是在新加坡医疗服务的供给中政府给予了大量的资助,可以减轻一些保障不足的压力。

  李珍主张取消个人账户,将相应的资金用于城市“一老一小”,即参加居民医保的老人和学生、婴儿等的医疗保障,这样既可以解决现存个人账户资金浪费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提高“一老一小”的保障水平,解决城镇医保“一家多制”的问题。目前职工医保的筹资水平大约是“一老一小”医保筹资水平的6倍,城镇居民医保为“一老一小”提供的保障很低,城镇居民遭遇灾难性医疗风险的家庭大约为11%,与中国农村的水平大体相当。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