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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自杀”引发公众担忧 专家提出对网络教唆行为入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2月3日电(记者王圣志、鲍晓菁)三名平均年龄不到25岁的青年,日前在淮南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的卫生间里自杀。记者从警方获悉,这是一起由网友在QQ群上联络,相约集体自杀的案件。 近年来,“相约自杀”在网络社交群屡见不鲜,轻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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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2月3日电(记者王圣志、鲍晓菁)三名平均年龄不到25岁的青年,日前在淮南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的卫生间里自杀。记者从警方获悉,这是一起由网友在QQ群上联络,相约集体自杀的案件。

    近年来,“相约自杀”在网络社交群屡见不鲜,轻生者往往通过网络社交工具传播消极观念和自杀手法,引发公众担忧。有专家提出,对于在网络上教唆、诱导自杀的行为应纳法律范畴。

    QQ群传播绝望情绪如传染病般可怕

    蚌埠铁路公安处淮南所所长张学锋介绍,在淮南宾馆内自杀的三名青年是一男两女,其中男青年来自阜阳颍上,两名女青年分别来自河北和福建。其中王姓男青年是这个自杀QQ群的群主。

    “当地警方接到男青年父母关于儿子失踪的报案后,发出协查通知,通过宾馆住记录,我们查找到他们聚集在淮南火车站附近的这间宾馆。办案民警在客房卫生间里找到三具尸体,旁边还有木炭燃烧后的残留物。房间里还留有纸条,上面写着他们是自杀的,并且三人都签了名。”张学锋说。

    警方调取王姓男青年的QQ聊天记录后发现,早在几个月前,该青年就建立了这个以自杀为主题的QQ群。他在群里倾诉,自己大学毕业前与相恋多年的女友分手,因此心灰意冷。很快,他的想法得到了另外两名女网友的呼应。她们都一直生活在父母关系紧张的家庭中,自身遭遇了很多挫折,因此萌发出轻生念头。

    “自杀情绪像一种传染病,通过网络传播十分可怕。”张学锋说: “在这起案件中,几个年轻人在生活受到挫折时,没有寻求正面积极的鼓励和安慰,而是掉入了通过网络寻求轻生伙伴的陷井。作为便捷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QQ群吸引了数以亿计的网友。以自杀为主题的QQ群,加入者多为厌世、逃避现实的人,他们在群内发布消极言论,正在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

    轻生者借社交群获得自杀勇气

    据安徽医科大学流行病学教授孙业桓介绍,在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自杀率高于国际平均自杀率。自杀已经成为位列第五的死亡原因。

    “有数据表明,15岁至34岁是自杀高发的年龄段。”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夏海森说:“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受到来自家庭、感情、工作多方面压力,最容易产生抑郁、焦虑情绪,而年轻人一旦压抑得不到排解,就容易采取极端方式。”

    “这些人会有孤独、恐惧的心理,因此借助网络征集同伴壮胆。这种‘相约’对那些缺乏正确生命观和意识自控能力的人来说,将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夏海森分析,通过网络相约自杀,将个人的情绪和行为传播感染到更多的人,产生一种从众效应,其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

    各方呼吁建立全国性预防自杀体系

    安徽省公安厅网上安全保卫总队分析,自杀现象不为现实社会接受,而网络是一个相对开放和多元的形态。目前,一些网民在QQ群中表露自杀倾向、传授方法、相约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

    专家认为,遏止网络自杀行为需要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体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称,自杀群的出现和管理是法律上的一个盲点。虽然自杀是个人的行为,但如果本身造成了社会影响和对他人的伤害,就应该受到监督和控制。

    “因此,首先要尽快从法律上界定组建网络自杀社交群、相约自杀的行为,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来进行唆使或诱惑他人自杀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必须对怂恿他人自杀的行为给予及时的监控和惩罚,法律上进行具体的立罪。”孔维钊说。

    安徽省公安厅网上安全保卫总队建议,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危机预警体系和多渠道的社会救助系统。日常生活中,有针对性地重点排查高危自杀人群,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提前干预和疏导。网民发现此类自杀的信息后,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家庭、学校通报,使试图自杀者能及时得到救助。其次,建立宽慰网站,能给有自杀念头者以帮助或缓解其危机心理状态的社会服务包括网络服务方式在内的各种心理咨询服务,能借助在线专家进行心理分析,给绝望者以希望,挽救自杀者。

    “对于青少年要加强珍爱生命的教育,从根本上树立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桑青松说。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