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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向民生领域扩展 数额巨大难追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5
摘要:法制日报 关注理由 被害人数众多且诉求多元;犯罪地域广、共同犯罪人员多、调查取证难;犯罪数额大、挽回损失少;案发领域多元化且与民生紧密相关——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来的新特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杜萌 “案件诉讼
法制日报


   关注理由

  被害人数众多且诉求多元;犯罪地域广、共同犯罪人员多、调查取证难;犯罪数额大、挽回损失少;案发领域多元化且与民生紧密相关——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来的新特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杜萌

“案件诉讼至今,许多老人已经去世,许多老人健康恶化……”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案检察官刘凌对记者说。

  刘凌所说的案件,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投资墓地”诈骗案。十余名“80后”,骗取了430余人高达803万余元的人民币,而被害者大多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些人拿出毕生积蓄却被骗得分文不剩。

  如今,18名被告人分别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后,有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有的不服判决上诉。

  近年来,以投资墓地、代销转让墓地为名进行的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案件屡屡发生。因为受害者众,这类犯罪又被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侵害民生利益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不特定多数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它不是刑法的分类概念,而是对这类具有涉众型因素的犯罪的总体描述。”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处长吴春妹告诉记者: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7种罪名,包括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

  作为北京市去年列入重点调研的一项课题,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承担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调查报告》的全部撰写工作。这份调查报告梳理了北京市检察机关3年来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后,发现在案件总量整体呈下降趋势的同时,案件的发生向涉及民生的投资、融资、电信、求学就业、旅游、征婚等领域扩展。

  调查报告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归纳为——被害人数众多且诉求多元;犯罪地域广、共同犯罪人员多、调查取证难;犯罪数额大、挽回损失少;案发领域多元化且与民生紧密相关。例如在一件非法经营案中,案犯在全国11个省市区的40余个县、市购买林地后用于出售并非法获利,被害人数逾2万人。据调查人员统计,此案仅检察机关接待各地来访的被害人就达50余次共7000余人。尽管法院对涉案20余名被告人作出了终审判决,但涉案的巨额损失难以追偿。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被害人中既有下岗职工、退休人员,也有相当数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干部、公司职员和企业高学历人员。公诉二处检察官孙晴分析认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居民储蓄的增长、致富欲望驱动投资理念的情形下,人们相关专业知识欠缺、警惕不足,再加上社会管理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等等现实,都为侵害民生利益的经济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很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审结后,尽管犯罪分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大部分案件赃款被犯罪分子挥霍、转移,被害人情绪难以平复。”公诉二处检察官马迎辉对记者说,矛盾往往集中到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由此出现的缠访缠诉、群体访事件持续发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检察官办一个案子接几百个电话

  依托于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推行的专业化公诉组改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0年9月成立了由4名女检察官组成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专业化公诉组”,集中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011年3月,二分院公诉部门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规范》,明确办案流程,要求加强各个办案环节的风险防控工作,全程监控公诉环节的执法风险,以增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访预警监测能力。

  据首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业化公诉组”组长孙晴回忆,“涉众犯罪”的概念早先没有特意强调过。然而,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受害者人数众多,出于对诈骗等罪行的极大愤怒和能否全额讨回受骗钱财的极度焦虑,来到检察机关的人们难以抑制冲动的情绪,言辞激烈。

  “我们需要向老人们详细介绍法律程序,介绍法律法规,耐心缓和他们的情绪。”刘凌在办理墓地诈骗案过程中经常接待来访者,还时不时接听询问案情进展的电话。

  “办理这个案子过程中你接到多少个来访电话?”记者问。

  “至少有几百个啦!有时,一个电话就要说上两小时。”刘凌说。

  “能中断谈话,挂断电话吗?”

  “有些老人被骗得很惨,我们理解他们,不光要解释清楚法律程序和诉讼知识,还要安抚他们的情绪。”

  记者看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规范》共制定出41条规定,在强调检察官代表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主要职责的同时,设立“接处被害人来访”一章共11条,把“态度诚恳、注意倾听、耐心答复、语言规范”作为接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要求接访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缓和群众的情绪,控制矛盾的升级和扩大”。

  公诉二处的公诉受理和审查案件工作任务繁重,案件多、案情复杂、办案时限紧,如果一天接上十几个或几十个怒气冲冲、哭哭啼啼的来访电话,再看一些来访者瞪眼、拍桌子、高声斥责,你还能耐心和蔼地劝慰对方,还能平心静气地回到办公室继续集中精力审理案件,真正把那些工作要求做到位,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们大家已经适应这种工作方式了。”孙晴对记者说,听到来访者在了解检察工作后发自内心地感谢检察官所做的工作;看到来访者消解怒气、悉心聆听案情介绍和法律知识;接过被害人双手递过来的烫着金字的大红锦旗,就能感受到自己工作具有的意义。

  时至今日,该规范已经试行1年,二分院的相关实践证明:“专业化公诉组成功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新型的案件,办案质量明显提升,专业化公诉组已经能够在某类犯罪的专业领域形成一些有效的工作规范,并通过调研将成果转化服务于社会管理。”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