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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维护宪法权威尊重宪法文本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15
摘要:人民法院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法学》2013年第5期撰文指出,在现代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宪法权威是宪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理念与理由,尤其体现为宪法对公权力和所有国家生活产生的拘束力和规范力。文章分析了社会治理中
人民法院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法学》2013年第5期撰文指出,在现代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宪法权威是宪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理念与理由,尤其体现为宪法对公权力和所有国家生活产生的拘束力和规范力。文章分析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其他一些权威与宪法权威的关系,指出应当维护宪法的至上性,应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其他权威与宪法权威的关系,并通过宪法治理逐步形成宪法至上的社会共识。

    作者指出,实现宪法共识要充分尊重宪法文本。不尊重宪法文本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中国法治发展中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要维护宪法权威,首先要尊重、爱护与信任宪法文本,对宪法文本要持历史的、客观的和宽容的评价,它并非单纯是法律文件,而是代表了国家精神,任何回避乃至消解宪法文本的做法都是对国家价值观的伤害。所谓现行宪法是“恶法”、要“重新制定宪法”等主张不符合我国宪法发展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要求。现行宪法虽然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但通过宪法解释、宪法修改等方式可以继续赋予其规范的开放性,使其保持生命力。关键是要以宪法为基础,积极落实宪法的规定,发挥宪法的潜能,推动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的转型,使宪法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