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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回应青岛“天价虾”事件:希望政府严厉处罚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10-08
摘要: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针对国庆长假期间媒体披露青岛旅游市场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中国《旅游法》已实施两周年,净化旅游市场仍需各方携手共治,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针对国庆长假期间媒体披露青岛旅游市场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中国《旅游法》已实施两周年,净化旅游市场仍需各方携手共治,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

  10月5日,一则“青岛一大排档兜售天价大虾”新闻引发热议,报道称,有旅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6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当地物价局拟对该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当地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涉事烧烤店已被关停。

  中消协表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各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不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游法》均对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参与旅游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维护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合法权益。要通过诚信合法经营,建设良好旅游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

  同时,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中坚持自主消费、依法维权,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帮助。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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